飛翔的羊 作品

第395章 宗教法案(二)

    另外宗教職業人員太多會影響生產,因此宗教法規定萬分之一的比例,不過當然每個宗教都是一樣如此的規定外,所有的神職人員必須要考證才有正式傳教資格的。

    還有向教徒募捐款項必須上報,個人捐贈超過一定比例必須先報查實無欺騙誘導才可後收。還有所有的捐贈超過一定數額必須將一部分納入慈善基金外,建造廟宇等宗教場所也要經過批准才可以,宗教活動也不可以影響到其他人的生活等等。

    這些規定外對非法傳教及違規行為也有一系列處置辦法與措施,不過這個宗教法也只是對宗教加於限制的,並非是不讓宗教存在,所以移民之後只要有一定的規模基本上會考慮引進正式僧道來主持廟觀。

    如北美這裡隨行中就有幾個和尚道士,連流民中其實也是有一些野和尚野道士的。所謂野和尚道士乃是他們基本上不識字,也不懂多少宗教法事規儀的鄉下小廟庵之類出身之人。

    對他們穿越眾基本上不會用的,或者讓年幼的進入這裡廟觀當徒弟,確實是執行正規化的那一套,因為移民之地各宗教肯定會滲透過來,必須自己先執行宗教法並嚴格執行才能不讓人抓小辮子。

    不過在中國頁的宗教除了外圍逆勢幹成了宗教為尊的****體系,其它倒是隻要正規化一些就可以了,那些白蓮教等本來就在地下活動外社會安定富裕加民智開化它們的活動空間愈小。

    這時移民中創業為主希望就在眼前,大家奮發圖強外,移民乃是打亂安置,秘密宗教完全斷了聯繫與社會關係等,加上穿越眾會加強開發民智健全各項行政機構與各種措施,這方面自不必太在意的。

    還有於民眾的精神寄託所需,穿越眾在各移民地也建造了土地廟、城隍廟、文廟、武廟等等外,娛樂方面劇場等梗硬件,戲曲劇團也會逐漸成立並進行巡迴演出等等。

    如此不必硬性規定外來宗教傳教的空間也是不至於完全斷絕,也是大為減少。只不過這宗教法案暫時只在各移民地、海外領、自治領推行,在大明本土那邊本來不急又各項改革正忙不添亂了。

    正是如此那些傳教士見到如此多移民就如看到一大堆金錢,即便是語言不通也是想過來千方百計挖掘出來,只是他們剛到就被通知傳教要有證的,因為屬於新出現的宗教不考試也是要辦一個臨時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