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橙 作品

第五十七章 入股承包

    80年代,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啟發,城市裡的許多工業和商業企業都引入了承包制,允許甚至是鼓勵廠長、經理對企業進行承包。企業承包制往往是以利潤或者資產增值為目標,在一個規定的指標之上,企業如果能夠獲得額外的利潤或者資產增值,承包者就可以從中抽取一定比例作為自己的承包獎勵。

    承包制改變了企業吃國家大鍋飯的局面,承包者對企業的經營成果負責,也就必須擁有經營的自主權,這樣就打破了傳統上由國家包辦一切的僵化管理模式。承包制的推行,對於工商企業轉變經營方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是國家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重要一環。

    但是,在承包制執行的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問題。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在於承包制具有“負盈不負虧”的特點,企業賺了錢,廠長經理可以拿高額的承包獎金,而如果企業虧損了,廠長經理充其量只是罰酒三杯,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懲罰措施。

    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是有其歷史原因的。在80年代,絕大多數的家庭都沒有什麼存款,要讓承包者拿出多少錢來作為抵押是不現實的,就算是拿工資做抵押,也不值幾個錢。廠長經理承包企業,屬於為國分憂,國家也不可能讓他們去承擔傾家蕩產的風險。

    正因為賺了錢有獎,虧了錢無罰,所以許多承包廠長敢於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之所以要加上一個引號,是因為一部分人的所謂改革措施,其實就是瞎折騰,生生把一些還有活力的企業給折騰到了資不抵債的狀態。更有一些承包者,索性監守自盜,用各種方法侵吞企業的利潤和資產,自己賺個盆滿缽滿,國家卻蒙受了重大的損失。

    進入90年代,隨著國家提出建設市場經濟的要求,一些地方開始推行用入股承包的方法來取代原來的承包制。這種方法要求承包者必須拿出一部分資金入股企業,使企業的興衰與承包者的個人利益掛鉤。由於承包者在企業中擁有股權,企業如果能夠獲得長遠的發展,對於承包者個人也是有好處的,這就能夠促使承包者放棄短期行為,轉而追求企業的長久繁榮。

    具體到黃麗婷提出承包東區商店的事情,其實家屬工們的指責也是有道理的。如果黃麗婷不能拿出一筆資金來作為抵押,僅僅是用扣一半工資作為代價,這其實是沒有什麼約束力的。黃麗婷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承包地位,把商店的資產轉移到個人腰包裡去,而她需要付出的代價,僅僅是420元而已。

    “那麼,你現在打算怎麼辦?”唐子風對黃麗婷問。

    黃麗婷說:“我想過了,人一輩子不能總是安安穩穩的,要想富貴,就要冒風險。我打算重新和公司談承包條件,我拿出2萬元來入股,佔三成的股份。商店的一切要由我說了算。如果商店虧本了,我這2萬元就算是打了水漂。如果商店賺了錢,我要按三成來分紅。誰如果不服氣,同樣拿出2萬元來,我黃麗婷願意給他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