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妝成 作品

110:天價房租?(8更)

    2000元太多了,袁洪剛一年工資都沒有這麼多,算上績效獎金才行。

    他就挺不好意思,“對,只有三間鋪子,樓上的房間你們不能用,廠裡面要安排工人住進去。”

    劉勇還想,哪怕能一起租下兩三個房間,他和外甥女兩家也省了租房住的租金。樓上住人,樓下開店,也算挺方便。

    “袁廠長,這店我是和親戚合夥的,這個價錢還要和她商量下,明天再給您答覆行不?”

    袁洪剛自然不會拒絕。

    劉勇跑回家和夏曉蘭一說,夏曉蘭正愁她的高價衣服銷路。

    2000塊一年?

    這錢哪裡貴了,一個星期就賺回來的錢,用來租二七廣場上的三間店鋪,夏曉蘭覺得太划算。

    “租!不僅要租,至少還要籤5年租約,最好能籤8年、10年!”

    再過幾年就是第一次房改,夏曉蘭琢磨著先長租,到時候順理成章將房子直接買下來。那可是在商都後來的商圈中心二七廣場旁的黃金位置,在商都給劉芬置辦下這樣一份不動產,才是真正的保障。別管以後夏曉蘭自己做生意是虧還是賺,劉芬的生活肯定不用愁的。

    夏曉蘭話風一轉,“不過這房子產權有糾葛,說是國棉三廠和其他人共有的,籤租賃合同的時候要三方都到場,免得我們生意好起來,有人跳出來扯皮。”

    事情是袁副廠長負責的,都到了要交租金的地步,證明國棉三廠那邊沒有反對意見。

    這時候夏曉蘭也不怕朱放媽搗亂,小心使得萬年船,房子的歸屬權可以扯皮,在她租房子做生意這段時間,她必須擁有鋪面的使用權。不然等她投入本錢裝修好店鋪,另一個產權人說房子不租了,夏曉蘭找誰說理去?

    這個要求很合理。

    袁副廠子就把時間和地點定了,約在他的辦公室。

    夏曉蘭和劉勇準時到場,劉勇只介紹是夏曉蘭是自己外甥女,袁洪剛也不介意。等另一個產權人慢吞吞走進辦公室,夏曉蘭和劉勇都睜大了眼睛——赫然正是於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