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妝成 作品

111:也是於奶奶的房子(1更)

    這是什麼情況?

    於奶奶怎麼會是另一個產權人?

    夏曉蘭迷茫了,她記得這時候的房子全部是公家的,誰家住哪裡,房子多大,都由公家說了算。於奶奶一個人住五間房已經很有迷幻色彩,現在於奶奶還有二七廣場上一棟小樓的一半產權?

    她不太清楚這時候的政策,動亂結束後,國家是開始退還一些人的“祖產”,這裡面或許就包含了房產吧。

    “於奶奶。”

    夏曉蘭哭笑不得,早知道二七廣場的小樓有於奶奶的一半,她直接和於奶奶商量租房的事不是更好嗎?

    “你們認識?”

    袁洪剛不掩驚訝。

    怪不得呢,於奶奶居然鬆口同意租房。這房子為啥擱置在那裡呢,就是和於奶奶的產權糾紛,於奶奶性格剛烈,國棉三廠也不好欺負人家一個孤老太太,國家一日沒說清楚房子究竟屬於誰,於奶奶是用不上,也有權讓國棉廠的員工去住不得。

    這一次,於奶奶是讓步了。

    2000元一年在這種時候肯定算多,一臺進口的14寸彩電也就在千元左右。電器已經是時下最昂貴的消費品,因為房屋不參與買賣,國人還沒有買房的概念,交通工具以自行車為主,偶然在街上見到摩托車已經很拉風,一年2000多的價格不是一般人能承受。

    汽車更不用想,進口豪車售價是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天文數字,能在馬路上看見的四輪車哪個不是幾萬塊?周誠和康偉跑運輸的東風大卡連車價帶稅金得40000元以上,軍綠色的吉普212要稍微便宜點,售價也將近4萬。

    比汽車貴的還有啥,沒人能想象出來。後世有句話咋說的,貧窮限制了大家的想象力啊!

    “認不認識,也不妨礙我收租金。”

    於奶奶說話還是那樣不近人情,夏曉蘭知道她是啥樣的性格,根本不在意。只要能租到房子,她也不願意佔一個老太太便宜,該多少錢就多少錢。

    三方坐下來一起商談,夏曉蘭想租10年。

    袁洪剛看了一眼於奶奶,遲疑道,“房租一直不變?”

    連豬肉都漲了,各種物價都抬頭,改革開放搞活了經濟,物價自然也不可能再由國家來全盤制定。袁洪剛這人其實挺正派,雖然劉勇幫了他家忙,他卻是替於奶奶考慮——2000塊一年的房租都是於奶奶拿了,國棉三廠分配的利益就是小樓其他房間的使用權。1983年的國棉三廠一年能為國家創造兩三千萬的利益,2000塊還不被廠子的領導放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