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喬峰 作品

二十四、悔捐事件(1)

    9月4日,紐西里州半山公園,當地時間:約8:00-11:30

    李維奇是《紐西里州時代週刊》雜誌社的特別記者,今年43歲,他從事這一工作已經有整整二十個年頭了,他身材消瘦,下巴很尖細,只有一米六二的身高,無論是行動還是思想都極為敏捷,就是為人處事十分的多疑。

    《紐西里州時代週刊》雜誌社位於半山路二十八號望山大廈十七層,從李維奇的辦公室透過樹林可以勉強看到半山公園的廣場上方的半山亭的一角。

    上午八時,林若詩以一身酷跑的裝扮來到了半山公園,一眼看過去就是一個青春靚麗的晨跑者。

    事實上,林若詩之所以如此積極,是因為她想親身進行實踐,只有進入當事人當時所處的真實環境,才有可能體會到當事人當時的內心活動的實際行動。

    在林若詩過往的職業生涯中,她一直是處於工作室之中,接觸的人其實是很單調的,四個字可以簡單概括:“窮兇極惡。”

    半山公園的空氣雖然很好,但由於靠近商業圈,來這裡鍛鍊的人並不多,一路上能夠看見的人多是匆匆而行,急於上班的人。

    林若詩沒有花多長時間就找到了那個公共電話亭,它就在廣場左側的樹林中,是一座歐式風格的粉紅色小亭子,僅容一人,電話是掛式的,投幣一元即可使用。

    進入這個公共電話亭,透過明亮的玻璃,可以清楚地觀察看電話亭左右小徑所經過的人,而從外面的小徑卻很難觀察到裡面的人,最多也就是半個身子,除非走近前來,隱蔽性很好。

    林若詩在這個公共電話亭周圍沒有看到有任何的攝像頭。

    本來按照林若詩的想法,丁丁應該安排個人到這裡提取一下指紋、腳印之類的。

    不過丁丁說意義不大,因為既然是公共電話,那麼打電話的人就不會少,留下的指紋多不說,而且十分雜亂或者殘缺,所以能夠取到也往往是沒用的,更何況稍有經驗的罪犯都會有意識地避免留下指紋,還是視頻更加牢靠些。

    但林若詩是個非常要強的人,並不容易說服,所以她自己帶了工具,必竟她曾經有學習過這方面的知識,也曾實際動過手。

    因為人的手指表面,總有一層汗液及脂肪酸,接觸物體後便留下不顯眼的指印,利用這個原理通過激光照射,汗液、脂肪酸等會發生彩色熒光,指紋便一清二楚。

    林若詩使用的是鉛筆式氬離子激光器,既先進也方便,很快,門把、電話等上都顯示出了指紋,只是讓丁丁說對了,上面的指紋很多,有完整清晰可辨的,也有極其模糊的,大大小小、長短粗細不一,但多數是交叉重疊混在一起的。

    雖然沒有什麼價值,但林若詩還是固執地拍了下來,她心想:“就當是自己在練手吧,作為學習資料也行。”

    雖然半山公園並不大,但林若詩為了避免錯過一些線索,還是按照智奇所教的“走格子”流程,認認真真地在公園裡面轉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覺得實在沒有什麼可看可走時,已是花了她近兩個小時的時間。

    林若詩發現整個公園可見到的攝像頭只有三個,大門口一個,然後是半山後坡比較偏僻的道路上安有兩個。

    從“走格子”的結果來看,如果要進入公園裡的那個公共電話亭,只有從大門進入這一種可能。

    當然了,如果那人是猿猴,他也可以從後山陡峭的山壁上所生長的那幾棵松樹爬上來。

    公園大門口邊有兩間不大的屋子,一間牌子上寫著“半山公園管理處”,一間則沒有任何的牌子。

    雖然已經過了九時上班時間很久,但兩間房子都是大門緊閉,不但看不到人影,而且上面塵土很多很厚,似乎很多時間都沒有人來過一樣。

    入口處破舊的公告欄上留下電話聯繫方式,林若詩拔打了很久,才有個男人接電話,聽聲音極不高興而且極其不耐煩:“是誰找我?什麼事?”

    當林若詩說明是警方需要協助瞭解某些事情時,那人的口氣便變得緊張而急促起來,他說自己就在附近,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就能趕回來。

    林若詩在大門口整整等了約半個小時,其間沒有看見一個人走進公園,當她想再次拔打電話時,就看見一個大概五六十歲的禿頂男人滿頭大汗趕了來。

    當那個“禿頂”男人看見林若

    詩時,並沒有意識到眼前的這個時尚女郎就是要找他的人,還到處四下張望尋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