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喬峰 作品

二十三、追捕(3)

    徐朗道:“智奇,現在我旁邊沒有什麼閒雜的人啦,你是不是應該給我把事情好好地講個清楚啊?”

    陳智奇便將有關劉紅的案件跟徐朗詳細地說了一遍。

    陳智奇道:“徐朗,你這麼年輕就能當副局長,在我們同學中之中你可是第一個,了不起!”

    徐朗黯然道:“我能有什麼能力?說到底還不是同事們出力,我沾了點光。特別是沾了吳陽的光。”

    “吳陽?”陳智奇很是奇怪。

    徐朗道:“不錯!畢業後,我便分到了麗日格市刑警中隊一分隊任隊長,吳陽為了惠如,主動要求去了緝毒科,這才被安排在了麗日格市工作。

    頭兩年,吳陽跟我沒啥關係,但吳陽的個性你也是知道的,膽大心細,反應敏捷,做事情極具想法,但是個人主義、英雄主義十分嚴重,還常常不按命令行事,雖說有時候是迫不得已的,所以雖然立下了不少功勞,但一直不討上級喜歡,特別是做臥底時,直接領導他的人更是對他意見極大,其中最大的一頂帽子是目無組織,毫無紀律,涉嫌瀆職,甚至說如果不管好他,他有可能會成為罪犯,換了幾批領導,合作得非常不愉快,但因為吳陽的工作能力實在太強了,很多大案都是他的功勞,又不能輕易換人。最後組織找到了我,希望他能看在同學的面子,能夠好好合作,並希望我能夠好好地教育好他。

    我和吳陽合作的還算愉快,我發現其實吳陽很多問題是被有人有意識地放大了。吳陽在做臥底時,因為工作的特殊性,讓他形成了很多不良的習慣,脾氣火暴、抽菸、粗口、甚至沾上了毒癮,他時刻都是遊走死亡的邊緣,但坐在辦公室的人哪裡能夠體會到這些呢?

    那年,因為上面安排失當,緝毒組在一次行動中,造成隊員兩死三重傷的特大事故,上級一度將直接責任推到吳陽身上,說他在那次行動中,沒有及時保護好同志,甚至懷疑他是內奸,雖然最終受到了平反,但那次吳陽受到了極大的打擊。

    吳陽曾一度情緒失控,衝進了領導辦公室,拍著桌子,指著領導的鼻子痛訴道:“你知道嗎?那天行動,不論是你們還是毒梟,都曾有人用槍頂著我的頭,我是一名警察,我被毒梟打死,我死得光榮,那被你們打死呢?又如何定義?別的同事可以打我,罵我、誤會我,殺我,唯獨你不可以,你可以不為我說一個字的話,但你不能侮辱我的人格。”

    陳智奇心中不禁一震,因為他想起在吳陽犧牲前不久的幾天,吳

    陽也曾對他說起過類似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