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茂行 作品

第258章 領事裁判權

    領事裁判權是帝國主義強加給殖民地的不同等制度。要取消領事裁判權,何其艱難!

    日本最早於1890年廢除,土耳其於1923年、暹邏於1927年、波斯於1928年、埃及於1937年先後廢除領事裁判權。

    二戰後,華夏在形式上廢除了領事裁判權,從實質上廢除,已是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事了。

    對付洋人的領事裁判權,最好是將其消於萌芽狀態。

    1855年,洋人雖然取得了部分領事裁判權,但遠不像後來那樣肆無忌憚。到了清末時,外國領事不僅可以在司法上管轄本國僑民,還能管轄本國僑民的家屬、僕役、外商的僱工。

    甚至,就連信仰基督教的華人,都能得到外國領事的特殊保護。(教民橫行無忌,引起華人憤慨,在某種程度上促成了“義和團”運動。)

    儒家傳統“息訴”思想、滿清官員的懦弱無能,進一步助長了領事裁判權在華夏的泛濫。

    最開始時,滿清在西北開放邊城與中亞等國貿易。浩罕國收留張格爾叛黨,援引穆斯林傳統,要求在邊城派遣代表,管轄本國商人,處理貿易糾紛。

    滿清國力衰退,對回疆的掌控力大不如前,便同意了浩罕國的請求。穆斯林在華自治,自元朝時便有先例。這便是滿清開放領事裁判權的開端。

    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因文化、法律不同,中英屢出糾紛。

    例如,早在乾隆年間,一艘英國船隻在鳴放禮炮時,誤殺兩個華人。乾隆帝龍顏大怒,當地官民也一片譁然,按照華夏的樸素傳統,要求英國人殺人償命。

    按照英國的理解,這最多算是誤殺,犯不著再殺一個英國人償命。但乾隆帝不依不饒,不惜與英國開戰,也要英國人殺人償命。

    當時,滿清國力正處於巔峰狀態。英國人不得不交出兩個倒黴的水手。乾隆帝格外開恩,將其中一人斬首,一人赦免。此事促成了英國馬嘎爾尼使團訪華,試圖勸說華夏開放通商口岸,避免此類誤殺事件再次發生。

    乾隆帝當然不會同意開放通商口岸。

    英國人忍耐了數十年,終於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撬開了華夏大門。戰後,雙方議和過程中一項重要的內容便是領事裁判權。

    滿清方面,負責談判的耆英絲毫不知領事裁判權的危害性,反而認為外國領事審判外商,可以讓滿清擺脫令人頭疼的涉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