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香 作品

第七百零一章 熟悉的人和物

    不然他爹這年紀也不小了,整日在家擔心他們的安危,日子過得不舒坦,怕會影響他的身體健康。

    孫澤宇一點沒被她這話給問倒,“來之前,我已經團算了許久,想了很多說辭,我回去抽時間和爹好好說清楚,他會理解我的。”

    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林嬌嬌沒想摻和進他們爺倆兒之間去,這事她作為局外人,在孫樹新的心裡是不知情人士,就算有心幫忙,也無從下手,只能繼續裝傻充楞,不參與這其中的討論。

    回到縣城,他們直奔她的鋪子,正值中午飯點,林嬌嬌讓車伕去附近吃飯,下午再來接他們回村子,他們走路到她鋪子門前,就見陳芳雅抱著孩子坐在鋪子櫃檯後邊,指揮著林三春擺放護膚膏。

    那有模有樣的,像極了鋪子老闆娘。

    她手指哪兒,林三春就把貨放哪兒,一點不反駁她的決定,林嬌嬌看了這一幕,忍不住笑出聲來。

    “三哥,你這夥計做得不錯呀!”

    熟悉的聲音,叫林三春夫婦倆都呆住了,兩人同時望向她,特別是陳芳雅,剛剛她是坐著的,櫃檯前邊擋住了她一部分視線,尋著聲兒她站起來,才看到門口站著的林嬌嬌。

    “哎呀,嬌嬌,你咋回來了!”

    陳芳雅笑開了花,迎上前就把懷裡的孩子往林嬌嬌手裡塞,“快看看我家幸安,長得可壯實呢,我要是力氣小了怕都抱不動他。”

    林嬌嬌穩穩地接住孩子,看孩子那一臉迷茫的眼神,似乎不明白自己為何被孃親給丟棄到這陌生女人手裡,孩子那眼珠子滴溜溜的轉了一圈,竟一聲也沒有哭,默默觀察起她來。

    “選了幸安這個名字呀,林幸安,挺好的,男孩子叫這名字也不違和。”

    她最初是想著生個女娃兒可以用上這名,男孩子用這個名,略有些中性,也不難聽。

    “是呀,多虧妹夫取的好名字,要叫我們取,都不知道叫什麼阿貓阿狗了。其實我更喜歡福康這個名字,不過咱爹不是叫林福貴嘛,這福字和咱爹重了,叫人聽了不好,我就選的幸安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