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烽火 作品

第718章 王桃花的職務犯罪

    嫌疑人王桃花被拘傳到天浦檢察院,立刻對她展開審訊,

    據同案舉報,和揭發,初步確定她犯有兩項罪行,

    一是非法對正規藥企孟嬌新型製藥公司藥廠的搜查,並竊獲了一份抗抑丙胺秘方,

    此行為包含嚴重職務犯罪,職務詐騙罪,盜竊罪;

    二是組織開設所謂的正宗陸氏神農醫藥公司藥店,出售假冒偽劣的有問題的抗抑丙胺,致使服藥患者發瘋;出售使用違法商標包裝的藥品,該藥品本身就是神農醫藥製造,結果換了包裝和商標,這嚴重違反了商標法,是一種商業詐騙行為。

    王桃花局長被押上審判臺,

    可是她矢口否認自己有罪,在審判時大喊大叫:

    “我是藥監局長,我沒犯法。”

    審訊的檢查官們當然明白,任何一位罪犯在他們初審之時,都會否認自己 有罪,哪怕是罪行昭彰,路人皆知,他或她也要為自己詭辯,不肯認罪,

    這是因為犯罪之人在心理上曾嚴嚴地上了一把鎖,鎖定自己的罪惡會隨著時間而煙消雲散,最後不了了之。當然這只是他們的幻想,最終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其實王桃花在她還沒被緝捕之時,檢方就查實了她的罪行,

    就算她矢口否認,只要罪證確鑿,也免不了該抓抓,該判判,該殺殺!

    那麼象是多此一舉的審判,倒是為了替罪犯著想,希望他們抓住這最後的機會,能夠坦白,能夠自首,能夠獲得減刑。

    當然,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對抗,那麼對不起,抗拒從嚴,天王老子也同樣!

    檢察官道:

    “你與你的丈夫對孟嬌新型製藥公司藥廠的搜索,是經過哪一級機構審批的?”

    這就是一個暗示,證明她所犯下的第一宗罪已經被檢方掌握,

    沒經過審批就進入一家正規藥廠進行搜查,就等同於闖入人家去搶東西一樣性質,

    王桃花聽後,知道能夠揭發她這宗罪行的只有兩人,丈夫國慶來,舅公公安查檢,而且檢方已經到她的食藥公司調查過,知道那次行動是她們私自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