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楓鄉 作品

第2章 韓琛,四年的收穫

    四年零三個月後,尖沙咀一間嫋嫋檀香、幽幽紅光的大堂內。

    身材矮胖、神情嚴肅的韓琛穿著一身筆挺的黑色西裝和黑皮鞋,站在人群最前方。

    身後,數十名錶情肅穆的新進手下恭敬站立。

    眾人夾香與手掌中,高舉於頭頂,整齊劃一地隨著韓琛的動作一同彎腰磕首。

    磕首完畢之後,每人輪流從神像前走過,把手中的禮香插入韓琛身前的香爐裡面。

    香爐後面,站著面若重棗、一雙丹鳳眼、一手扶長鬚、一手抓青龍偃月刀、威風凜凜的關二爺。

    “自入洪門之後,爾父母即是我父母,爾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爾妻是我嫂,爾子侄即是我子侄,如有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為背誓,五雷誅滅。”

    “倘有父母兄弟,百年歸壽,無銀埋葬,有磷飛到求兄相幫,……如有詐作不知者,五雷誅滅。”

    ……

    “洪家內事,父不能傳子,子不能傳父,兄不得傳弟,弟不得傳兄,……私教私授,貪人錢財者,死在萬刀之下。”

    “凡我洪家兄弟,不得做線捉拿洪門兄弟,倘有舊仇宿恨,必要傳齊眾兄弟,……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誅滅。”

    “兄弟患難之時,無銀走路,必要相幫,銀錢水腳,不論多少,如有不念親情者,五雷誅滅。”

    ……

    “不得奸銀兄弟妻女,及兄弟姊妹,犯者五雷誅滅。”

    “兄弟寄妻托子,或有要事相托,如不做到者,五雷誅滅。”

    “私劫兄弟財物,或暗幫外人,搶奪兄弟財物者,五雷誅滅。”

    ……

    “自入洪門之後,遇有前仇舊恨,不得再行記念,前事已過,無容懷恨,如有私懷憤恨者,五雷誅滅。”

    “不得奸銀我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有此犯者,五雷誅滅。”

    “不得受買洪家兄弟之妻妾為室,亦不得與兄弟妻妾通姦,如有犯此例者,死在萬刀之下。”

    “不得對外人亂講書句,……不得失漏機關,如有犯此例者,死在萬刀之下。”

    “士農工商,各執一藝,自入洪門,必要以忠心義氣為先,……如有二心不盡其力者,死在萬刀之下。”

    聽著身後新進小弟們熱血沸騰到逐漸嘶啞的嗓音,一身黑色西裝背對著大堂門口巡視周圍動靜的陳永仁不屑地撇了撇嘴。

    這些誓言聽起來的確能蠱惑人心,讓人覺得男兒在世,理當如此。

    只是,這個世界早就已經變了,現在可沒有人講道義了。

    那些念舊、講情義的人不是化為一杯黃土,就是退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