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的羊 作品

第143章 新的模式(二)

    而之前的辦法他在臺島名義上的位置與現在一樣,可不可能說話就讓下面不折不扣執行。還有下面的情形他可以完全瞭解與掌控,並把應收稅賦都收了起來,讓朝廷而不是宗族士紳牢牢掌握了基層。

    還有這試行條例對讀書人的優待也是不大一樣,比如臺島這裡還沒有真正建了戶籍後考上的秀才,卻是有幾個遼東逃難秀才這時落了籍。

    雖然在考鄉村長時這些秀才全參加了,不過一些人術數完全不行而落選,為此他們要求為自己的耕地免稅。不過這在條例上是如此規定的任何稅是先徵後退,如秀才、舉人一樣要交稅但秀才可以退稅四畝平均稅額,舉人為二十畝,以上反正臺島也沒有李仁甫也不記了。

    可他卻知道這個辦法對大明目前存在的詭寄等逃稅弊端乃是最好的辦法,雖然官員、公侯伯、親王郡王也都定了一定的退稅額度還頗高,但他們此時不交稅的田產更多。

    如徐價名下就有二十多萬畝,按照這時的稅額也要一萬多兩銀子,可退稅只有幾十兩上百兩而已。這辦法類似官紳一體納糧又考慮明代官員的工錢不高的折中,李仁甫不可能知道這個梗,卻知道如此一來朝廷收入起碼翻上一番,戶部不會再缺銀子了。

    另外臺島不收丁稅,丁稅合在田畝稅中一起收了。這辦法在臺島這時沒什麼意義,可李仁甫知道於大陸無地貧民卻是重大利好,他們今後不必交人頭稅了。

    人頭稅併入土地稅,試行辦法中工商稅卻是較嚴,不過也不是一樣稅率,糧食、食用油等最低,奢侈品為最高,這完全與大明目前的稅收慣率不符,因為這時大宗商品都不大交稅,或只給官員一些保護費與借名費,官員隨行物品也是免稅的。

    因為移民可以一年免稅李仁甫來臺島前還擔心手上錢糧用盡怎麼辦,不料他收到了不少商稅足夠支撐了。因而知道如果大明全採用現在他試行的條例那麼少說每年多收二三倍錢,如此別說遼餉不必收,編練三四十萬軍隊如玩一樣根本不為難。

    這幾個月李仁甫完全是按照天啟皇帝頒下的臺島暫行條例辦事的或摸索著幹事的,那是因為他知道這樣的條例天啟與大明任何人是想不出來這樣顛覆性又完整又有智慧而可行的條例,能夠做到的只有先秦人客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