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的羊 作品

第60章 處理土匪

    說宣判大會轟轟烈烈乃是附近地區的人聞訊都趕來看熱鬧,處決土匪畢竟不大可能見到的。至於十八人中有人覺得是否在宣判大會上加入控訴內容,因為過去這裡雖然貧苦卻沒有受到過土匪的殘害,這個內容不大好辦也不可能引起共鳴,所以就改成放假一天淨開大會宣判與處決了。

    還有這次宣判大會雖一切都是十八人決定的,但主持會議的卻是明末的小鄉紳耆老。那是眾人既不願出風頭也怕被人抓辮子,而且是讓小鄉紳之類主持一下也不損害他們的權威,因為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外,主持會議的人也都是投靠他們為他們工作的人。

    就這樣近二百土匪有十幾個罪大惡極有命案者被宣判死刑立刻執行,其他土匪根據罪行被判了二年到死緩不等的徒刑,這個量刑與刑級與現代社會是差不多的,唯一區別十八人這裡有期徒刑最高達到五十年。

    如此設計是為了避免死緩的判決因為減刑三繞二轉最後只服十幾年刑期就出了獄,這樣的幅度也太誇張了,讓十八人中不少人覺得不可接受,所以討論時由於他們力爭才將有期徒刑增加到了五十年。其它變動只有將無期徒刑改為了終身監禁勞動贖罪,這個沒有實質改變。

    以上為刑期刑名上的變化,對明末的人而言還有就是處決的辦法的改變。這時代的處決基本上是剮、凌遲、砍頭三種,但十八人覺得這三種方式都太殘忍,當然除了剮凌遲、砍頭比腰斬或五馬分屍好不少,但砍頭終究鮮血淋淋人頭滾滾。

    凌遲將人吊死也是一樣不大好看,只是警告與威懾加恐嚇作用大一些。可穿越眾不需要去恐嚇誰,所以在討論時十八人比較一致的意見還是槍決吧。

    於是在所有的土匪宣判完成,被處決的土匪就被帶到山腳下,其他土匪一邊陪刑,加上在蜂擁過來人群旁觀下由護衛隊排隊執行處決任務。

    這也是讓他們見見血,畢竟三百護衛隊訓練成績已經不錯,特別是百米靶已經少有低於五環的,但不見血終究差點兒,比如這時處決距離才三十米卻有不少隊員因手抖而脫離目標。好在前面是山坡,人也早驅散乾淨,不怕傷到其他人的。

    宣判大會後活下來的土匪都進入了勞動改造階段,即便是死緩也一樣,區別只是重刑犯都有腳鐐,並且都安排在煤礦挖煤,只有十年以下者才在磚窯、水泥廠之類地點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