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的羊 作品

第54章 又是年終

    介紹了上述幾個數據吳世傑開始介紹經審問歸的俘虜的整體情況,這中間有一些屬大小頭目與土匪中多年參與外出搶劫的中堅力量共五六十人,也有幾十個乃是第一次因青壯不足拉出來操練兼作運輸力的,剩下的參與過土匪的日常活動或一二次外出搶劫的普通匪眾。

    普通匪眾都是沒有犯過殺人放火奸暴之類重罪的,犯有重罪的就是那幾十個土匪大小頭目與骨幹份子,經過審問已經落實的有幾十件以上,而之所以數量不大乃是這次行動大部分年齡大一些的土匪反而沒有參加外一些主要頭目都在智虎附近隨智虎一起死了。

    俘虜的土匪情況就是如此三六九等,實際上絕大多數乃是孟氏控制下的農民與土匪後代,但歸根結蒂還是因孟氏招徠惡棍亡命組織,再利誘、威逼農民成為土匪的人最多。

    情況就是這樣,如何處理之前九個人也討論過多次,一開始分歧較大,後來漸漸比較統一,最大的一致原則不輕放也不過分懲治。

    能夠達成這個原則主要是吳世傑他們受到現代社會三觀影響深刻,另一個也是自身沒有傷亡,沒有報復什麼的念頭。

    九人達成的共識後來者也一致同意,只是在具體處理尺度上十八人有分歧,有人主張嚴一點有人主張寬大為懷,特別是那些第一次參加者屬於被誘惑與威逼性質,處分太嚴不大好。

    當然也有人認為這些人雖然有被逼因素也是有一定的自身原因,實際上他們在孟氏控制區潛移默化也是對搶劫有些認同與對發橫財的羨慕。

    這二種意見都有道理,好在雙方沒有原則分歧只是尺度寬嚴主張有些異議。再說十八人也不會為此吵架外,中間人的意見更為多數。

    中間人的意見乃是索性參照刑法為每個俘虜定罪,從最少三年到死刑為主。另外判刑後也不是關起來,而是押他們勞動改造,反正他們現在沒有開什麼礦,如採石場、磚窯之類地方看守方便需要的人力也多。

    有了這個大原則接下來就是隻要有興趣就可以參加的審判環節,只是所謂審判並不審只是判,依據是審問記錄。因為這審問記錄不僅有每一個俘虜的自我交代,也包括對他人的揭發並加後面的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