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夏墨 作品

第70章 先結婚後相親

    “還挺殿下試著做我的妻子。”吳駿說話時有些神情,把我給盯得臉瞬間滾燙,全身起雞皮疙瘩!他這是什意思,不會是愛上我了吧?我不會是在瞎想吧?

    “你...什麼意思嗎?”我怯怯地問他。

    “殿下與臣的婚事乃是先帝親賜,臣也沒有心愛之人,自然並不在乎娶得是誰,臣胸無大志,只是想好好娶個妻子過日子而已。”吳駿面無表情的說道。

    “那你就真麼認命?娶誰都無所謂!”在得到吳駿肯定的回答之後,我又問道,“那你讀書這麼多年身邊就沒有個喜歡的侍婢、貴女什麼的?”可能吳駿也沒有想過我一個公主會問這個,我也沒有想過自己會幫丈夫想想有沒有喜歡的前女友!

    其實我想的是我和吳駿是政治婚姻,至少現在沒什麼感情,我也不會和他同房,無論是精神還肉體我都算不上他的妻子,可是還佔著他妻子的名號,況且他仕途也算是被我給切了,總覺得欠他點兒什麼,所以希望能夠補償他,反正我也無所謂。如果吳駿說沒有我也可以試著和他過,畢竟吳駿長得很帥、溫文爾雅的。如果吳駿說有的話,我也可以打個預防針,不用投入過多感情。我之前特地打聽過公主和離的標準,只要雙方沒有重大錯誤,公主和駙馬在三年內不能和離。如果駙馬不顧公主反對迎娶小妾,寵妾滅妻,或是有毆打、辱罵公主的行為,或是觸犯國法,公主是有權選擇休了駙馬或是與駙馬和離的。

    燕國以前沒有這些個事,主要是因為燕國曆史上出過一個公主,權力猶如皇帝,而且死後追封為崇明女帝。之後的公主紛紛效仿,於是和有權有勢的貴族武將聯姻,差點兒害得滅國,平定之後便限制公主的駙馬只能任虛職。但是之後的公主蠻橫嬌縱,因為駙馬地位比自己低,所以總是欺凌,還動不動休夫,平均沒六個月就要休夫另嫁。因此之後的皇帝才出了上面的規定。哎~到我這裡就是百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