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夏墨 作品

第697章 難辭其咎

    我喜歡燈,喜歡各式各樣的燈。

    我喜歡在黑暗中的那一抹光亮、在嚴寒中的那一份溫暖。彷彿只要點上一盞燈我對一切未知便再無畏懼。這盞燈或許是物、或許是人,或許是世間各種各樣的形態,只要是能讓我感到安心、踏實的我都願意將其稱作“燈”。

    從前的我內心是孤獨的,為了讓自己不再孤獨我選擇收集各式各樣的燈陪伴在自己身邊,這時的燈不再只是“燈”,它有了只屬於我的特殊含義。

    因為從前的習慣,所以我在見到漂亮、別緻的燈具時都會想要收集起來。吳駿不知何時知曉我有這個興趣愛好,所以為了讓我開心有一段時間裡他便時不時的不知從哪裡蒐集來許多稀奇古怪樣式的燈然後送給我。不僅如此,他還發動親朋好友,以至於那段時間我們的家裡到處都是燈,險些就要被燈具們給吞沒了!

    話說吳駿平日對待旁人都表現得機智聰慧,偏一到我這裡便變成了一個“鐵憨憨”!知道我喜歡什麼他便一股腦兒的往死裡送,不光是燈,還有很多事皆是如此。只是簪釵佔地兒不大,多了就多了。可是燈卻是個佔地方的,這麼些全堆在家裡屬實有些招架不住。

    說來吳駿也不是不會看人臉色,可不知為何他偏是看不懂我的,每次都是我明確表示我不要了他才敢停手。這“窒息”的愛總是讓人感到又好氣又好笑。

    最後實在沒辦法,那些蒐集來的燈具除了留下我喜歡的以及意義非凡的,其餘的能打發就打發,我記得當時為了打發這些甚至還送了吳太后幾盞,事後想想真是不知從怎麼來的勇氣,這不就是變相的沖人秀恩愛嘛,也難過後來和離了~

    總之,過了許久這事兒才算了了。

    所以這時的“燈”又變成了燈,又變回了它原本的意義。只是它不僅是供人欣賞、解悶兒的物件兒,更是變成了對於我幸福生活的見證。

    只是,已經很久沒人送我燈了。

    直到嫁來魏國的某一年生辰,我得了一盞走馬燈……

    距離喬貴妃搜宮已經過去很久,就連惠貴妃和榮國公主離去也都有一兩個時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