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載入史冊

 司法局算是政法機關,而鄭平要考律師,進入的就是政法圈。所以這次工作調轉在鄭平來看來算是一種機遇吧。這也讓他終於有機會接觸到政法機關,深入瞭解法律體系的運作和政法機關運行的規律。

 如果鄭平將來從事律師職業,相信在司法快局的工作經歷一定會對他有所幫助的。然而,進入司法局工作一段日子以後,鄭平才明白原來這個司法局跟司法機關還真是兩回事。在政法圈子裡,人們最熟悉的是公檢法,明明是公檢法司政法四機關,司法局是怎麼把自己混丟的呢。

 其實仔細看看,司法局混到今天這個熊樣,還真是有道理的。如果政法機關是專業性極強的機構的話,那麼司法局絕對與這個所謂專業性極強掛不上邊。

 整個通達市西平區司法局上下根本就沒有幾個懂法的人,更別說有專業資質的人了。本來法律專業人才在司法行政系統緊缺,極少數的法律專業人才還被視為異類,被排擠,被視為異類。鄭平原本並不理解這種情況出現的道理。時間長了,鄭平也品出味道來,因為司法局不懂法的法盲佔多數,要是讓這些專業人才出頭了,那這些不懂法的人怎麼辦。

 所以,專業人才被排擠,在司法行政機構尤其是基層的司法行政機構,主要的領導位置,基本上都是不懂法不知法的幹部所佔據。他們更多把專業人才當成一種工具在使用。當法盲使用專業人才,就一定會產生碰撞。因為法盲不懂法,無知者無畏,什麼違法的事情都敢做。這種情況下,自然會為專業人才所抵制。久而久之,專業人才大量流失就成為司法行政機構的現狀。這與政法機關其他三家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在一個區域政法圈裡出現大事的時候,司法行政機構的話語權是最低的,低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情況,一方面是因為權力分配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給你話語權你也說不明白,給你機會辦不明白事,還不如不給機會,讓那些能幹事的人來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