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653:觸動了誰的利益?(1更)

    熱情難卻,聞櫻硬著頭皮給報亭大姐搬出來的一百多本《星火》簽名。

    報亭大姐厲害了,捉住了落單的聞櫻,強迫聞櫻搞了個小型簽名會,聞櫻只能安慰自己,這是搞基層市場調研必須付出的代價!

    殊不知報亭大姐是很惋惜的,只恨這些天報紙上吵吵吵,把《少年偶像》吵得賣到快脫銷,報亭也沒多少存貨,否則大姐不僅能按住聞櫻給一百多本《星火》簽名,還能按住她多籤一百多本《少年偶像》呢。

    簽完一百多本雜誌需要花點時間,聞櫻活都幹了,基層市場調研當然要繼續,趁著簽名的間隙問《星火》銷售情況,大姐樂了:

    “那還用說啊,賣的好著呢,預訂的人特別多,大部分都是學生,徵文比賽有20萬獎金嘛!”

    報紙上整天吵吵吵,質疑這20萬獎金對不對,報亭大姐顯然站在主辦方這一方。

    那些人真奇怪。

    又不讓他們自己掏錢,有人辦了個比賽設置了高額獎金,他們不參加就當沒看見嘛,罵星火盃幹啥?

    大姐今天遇到了正主,難免要抒發下自己的見解:

    “你們搞這個比賽肯定是惹人嫌了嘛,這幾年亂七八糟的徵文比賽我見多了,十個有八個是騙年輕娃兒的,年輕娃兒們在雜誌上看到徵文比賽廣告,帶著很大期望把自己的作品寄過去參賽,過一陣主辦方就來了回信,說啥子恭喜你進入了複賽,要寄多少錢給主辦方才能領獎,呸,我看徵文比賽的風氣就是被這些瓜娃子給帶壞的才對!”

    聞櫻衝著大姐豎起大拇指,“您看得挺透呢。”

    大姐驕傲挺胸。

    那可不!

    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徵文比賽就是騙錢的,要參賽選手寄過去的錢不多,可能就幾十百來塊,但架不住上當的人多呀。

    一個選手騙百來塊,一千個選手就能騙十幾萬,要是能有2000個以上的選手被騙,搞一場徵文比賽能營收幾十萬呢!

    成本麼,就是在雜誌內頁刊登一則廣告,再批量印刷獎狀寄給所謂闖入複賽的選手,比起收益,成本基本是忽略不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