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379:冠名商爸爸有資格任性!(4更)

    這話就比較搞笑了,李夢嬌是歌手選秀出道,可能不會演戲,不會找鏡頭,但肯定會唱歌的。

    大家都看出來了,負責人對李夢嬌第一印象就很滿意,讓李夢嬌唱歌,就像讓學霸做卷子一樣簡單,哪有什麼會不會呀,拿到卷子就做唄!

    “我會唱啊!”

    李夢嬌很肯定點頭,剛剛轉頭,聞櫻趕緊上前把她手上的牛奶盒子接過。

    這是一盒被李夢嬌喝了一半的牛奶,也是最小心機的道具,現在目的達成,這個小心機道具也該光榮退場了。

    主場是屬於李夢嬌的。

    負責人一聽李夢嬌說會唱,就讓助手去拿歌譜。

    助手按不住發癲的上司,硬著頭皮去徐枚手裡拿歌譜——只要他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唄。

    助手也豁出去了。

    他們是來給湘省衛視送錢的,是俗稱的金主爸爸,是甲方!

    在別的地方,都是金主甲方給乙方提要求,在湘省衛視這一次卻拖拖拉拉不痛快。

    是,你們要捧自己的藝人,這事兒是能理解的,雙方要合作,肯定要談一個彼此都滿意的條件。

    其實湘省衛視提供了宣傳方案後,負責這次廣告推廣的領導才臨時補習看了下去年比賽的錄像帶,覺得年度三強裡就李夢嬌最適合品牌形象。

    小臉嫩生生的,一看就是嬌養長大的小姑娘。

    徐枚不是不好,領導個人審美有偏好,總覺得徐枚有點苦相……可能要怪公司對徐枚的包裝,什麼知性氣質,一聽就不是形容小姑娘的詞,領導一直以為徐枚年齡至少有25歲以上呢!

    而且金主爸爸一開始只是想看一眼李夢嬌再決定,這要求不過分吧?

    又沒說一定要籤李夢嬌!

    偏不。

    就是找藉口,就是要推徐枚。

    助手早就知道自家領導不高興了。

    在集團總部都是有話語權的人物,出來撒錢宣傳品牌,還要被乙方按住強行喂、喂水,領導能高興嗎?

    這就像去飯館裡點菜,客人說你們這店的餃子挺好吃的,給我上一盤。

    店家一看後廚,不巧餃子賣完了又懶得做,硬是給客人上了一盤饅頭,還告訴客人饅頭好吃,你喜歡餃子就是不對,饅頭各種好巴拉巴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