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278:惹不起,你是姐!

    ()        舒露結結實實把舒國兵坑慘了。

    民警想再聯繫嶽珊妮時,嶽珊妮已經離開蓉城,嶽珊妮她媽接電話時難得不在麻將室,對舒國兵和舒露父女倆破口大罵:

    “姓舒的都已經把我女兒逼走了,還要咋樣啊?他們請得起社會上的爛人,我們母女倆惹不起躲得起,警官你就行行好別來打攪我們生活了嘛!”

    得,舒國兵的事情性質又更惡劣了,還請過混混去威脅過嶽珊妮母女不要亂說話。

    正如嶽珊妮她媽所言,嶽珊妮已經為自己犯的錯付出了代價,被學校開除。

    事情的性質雖然惡劣,到底沒有對聞櫻造成實質傷害,派出所也不好揪著一個未成年人不放。

    舒國兵承認了指使兩個混混半夜闖入‘蝦王’店鋪,但不承認是去搶劫和傷人,只說是割電線和破壞裝修進度。

    這說法又和楊希的說法不一樣。

    週一,知道聞櫻必須要去學校,楊希自己又去了派出所一次。

    這一次,楊希向民警展示了自己胳膊上的傷口。

    她把衣服一掀,還要去解滲血的紗布,被民警攔住了。

    楊希說兩個混混進了屋,直奔她的床鋪而去,對她預謀不軌,拿刀逼她就範,說蝦王老闆得罪了人,誰敢替蝦王老闆做事,誰就要被收拾。

    在和混混激烈搏鬥中,楊希手臂受傷,她胡亂包紮了一下傷口,忍到第二天早上才去診所縫合了傷口,有診所的醫生可以作證——這也是楊希為什麼第二天中午才報案的原因,她去診所處理傷口了,挑中的又是一家生意特別好的診所,排了好久的隊才輪到她,包紮和打破傷風針後,時間也差不多快中午了。

    兩個混混對刺傷楊希的事實堅決否認,楊希在派出所哭得稀里嘩啦:“如果不是真的發生了,這種事我咋會往自己身上潑髒水,我才十八歲,還沒耍過男朋友呢!”

    不穿皮夾克和皮靴的楊希,長相清秀,瞧著一點也不像小太妹。

    楊希確實沒有談過戀愛,這一點連學校裡看不慣她的學生都沒法冤枉她,想和希姐談戀愛找刺激的男生有,都被希姐打跑了。

    久而久之,大家甚至在傳楊希喜歡女生,她身邊的幾個小跟班,就是她的後宮團!

    兩個混混不承認沒關係,楊希的傷就擺著做不了假。

    如果不是兩個混混欲行不軌刺傷了楊希,總不成是楊希自己把自己刺傷的吧?

    民警問楊希昨天報案時為什麼不提受傷的事,楊希低頭看腳尖:

    “我怕老闆嫌我沒用,把我開掉,我連高中畢業證都還沒拿到,丟了工作不好找啊!”

    真是聞者心酸聽者落淚。

    一個女民警小聲在同事耳邊說了幾句,楊希聽見了什麼“三個老人”,“休學打工”這樣的關鍵詞。

    大概是在說她家庭情況特殊,這份工作對她有多麼重要。

    民警再和楊希說話的口氣都柔和了:

    “下次不要這麼做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最重要,你給別人打工記得籤勞動合同,哪個老闆敢無故開除你,勞動法都不允許!”

    就這樣,楊希用手臂的傷和自己的演技把兩個小混混入室傷人的行為錘死了,同樣把舒國兵錘死了。

    在派出所哭得稀里嘩啦,離開派出所,楊希又是一條生龍活虎的好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