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1505:你們早就隔空交過手了!


  聞櫻早就知道魏成業想做什麼。

  但她沒想到魏成業選了這個切入點。

  為什麼杜禮和卓琛後來請的律師沒辦法說動馮家人?因為他們只想讓馮家人籤諒解書,他們許諾經濟補償,他們打感情牌道歉……但他們永遠不會當著馮家人的面說卓錦心被判處死刑是罪有應得!

  沒有辯護律師會說自己的客戶罪有應得,哪怕大家心裡是這樣想的,哪怕知道這個官司沒有勝算。心裡知道是一回事兒,說出來又是另一回事兒,有些話說破了官司就沒法打了嘛!

  杜禮和其他律師不敢說的話,魏成業就敢說。

  根據聞櫻對魏成業的瞭解,他敢這樣說一定有把握圓回來!

  “魏律師,你都說她罪有應得了,你又為什麼要替她上訴?”

  聞櫻故意配合著魏成業的話風:“卓錦心有沒有悔改我不知道,那麼惡毒的女人誰知道她是不是在演戲,她在庭審時可一點沒有悔改的跡象。她蔑視別人的生命權,她為什麼不該被判死刑?我討厭卓錦心,不僅是她傷害了謝騫,還有另一條無辜的生命因她而逝,有另一個無辜的家庭因她而破碎!”

  魏成業沉默了片刻,答非所問:

  “你是全國知名的暢銷書作家,搞創作自然是很厲害的。聽春琴說你在學校的專業課成績也非常出色,沒想到,你還對法學感興趣。”

  “生命權”這個詞,不是誰都會想起來使用的。

  一般人描述卓錦心的行為頂多說一句“蔑視人命”。

  一聽聞櫻的形容,魏成業就知道聞櫻果然懂法的。

  其實在到吳春琴家之前,魏成業就仔細研究過聞櫻的成名經歷了。他都不用特意去調查聞櫻,聞櫻的很多事都能在互聯網上查到。

  剛有點小名氣,聞櫻就敢和別人打名譽權官司。

  後來更有名了,又打過一場備受關注的抄襲官司。

  普通人一輩子都未必會進一次法院,聞櫻這麼年輕卻已經和人打過了兩次官司,還都打贏了。

  即便她以前對法學不感興趣,連贏兩場官司後都會感興趣的!

  聞櫻冷笑:“有條件的話每個人都應該學點法。不學法怎麼有敬畏心?當法盲不僅容易做錯事,別人欺負到頭上都不知道要維護自己的權利!”

  魏成業正色道:“你這個觀念很好,法律常識的普及度越高大家就會越敬畏。一個人的生命權被剝奪了,其他權利就不存在了,所以生命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保護公民的生命權不受法律非法侵害,也是我國法律的首要任務。我不僅認同你的觀念,我還認同你對卓錦心女士的道德譴責……但道德和法律不能混為一談,不管是什麼案件,不管是什麼人,都應當依法保障他本人的辯護權利。”

  魏成業拿這些老套話來回答聞櫻,他為什麼要替卓錦心上訴。

  聞櫻盯著魏成業看了半天,忽然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