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1458:大小姐落難


  章志軍提供的音頻到這裡並沒有停止。

  卓錦心大概是回過味來了,又開始否認自己說的話,問章志軍是不是想聽她這樣說,她順從章志軍的想法說了,章志軍滿不滿意?

  “你怎麼不報警抓我呢?”

  “真的是你——”

  “當然不是我,那是場意外!人活在這世上誰知道意外哪天會來,你應該從謝騫的意外中吸取教訓,好好珍惜身邊的人!”

  這話聽著,像是否認又像是威脅。

  後面的通話章志軍就沒錄音了。

  “我不知道還能和她說什麼,我也不確定車禍到底是不是她安排的。沒有其他證據,我怕法律不能制裁她,反而刺激得她狗急跳牆傷害我家人,所以我沒有第一時間報案。”

  章志軍這樣解釋道。

  “章先生,你應該相信警方!”

  章志軍臉露羞愧,“我記住了,下次再發生這樣的事一定第一時間報案。”

  下次再發生這樣的事?

  哪有人這麼倒黴總遇到殺人犯啊!

  從錄音內容上看,車禍確實和章志軍沒有直接關係,他本人在車禍發生前是不知情的。車禍發生後章志軍有猜測,並且故意在通話時給卓錦心下套,卓錦心承認後又立刻否認,章志軍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僱兇殺人,也沒有幫助卓錦心逃避法律制裁,並未構成“包庇罪”。

  種種尺度,章志軍都拿捏很好,警察只能對他口頭教育幾句,並提醒他近期不要出國。這件案子深入調查的話,還會需要章志軍的配合。

  章志軍離開公安局時,正好和卓玥碰上。

  卓玥是帶著杜禮來的。

  從理論上說,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是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但這一要求必須要得到偵查機關的批准。實際情況中,偵查工作具有時限性、封閉性和保密性的特點,偵查機關不希望律師太早和犯罪嫌疑人見面,除非案情有重大突破——見不見律師都不影響案件偵破那種突破,那才會批准一次會面。

  在偵查階段想見兩次?

  很困難。

  幾乎不可能。

  正因為在偵查階段會面困難,一般的律師不願意在這個階段接受委託。杜禮接了,他不介意這些困難,困難越大搞到的錢也越多嘛!

  雙方碰面,卓玥彷彿見了主心骨。

  “……章叔叔!”

  卓玥怕惹得章志軍不快,老老實實稱呼對方為叔叔。

  章志軍看了卓玥兩眼沒說話,杜禮上前和章志軍搭話,想和章志軍找個地方聊聊。

  章志軍看了看錶:“抱歉,我還有其他事。”

  杜禮:“……”

  卓玥說了章志軍是來幫忙的,看這態度不太像啊!

  卓玥也察覺到不對:“章叔叔,你會救媽咪的對嗎?”

  章志軍長嘆一口氣,語重心長叮囑卓玥,“你雖然年紀還小也要學會明辨是非,你媽咪犯了法,我怎麼救她?卓玥,你的人生還很長,未來……以你媽咪為鑑,不要走她的老路。”

  章志軍說完就頭也不回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