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1207:活在新時代的舊地主!

    小姑娘眼巴巴瞅著廖律師,他當然有感覺呀。

    廖律師抬頭看聞櫻,還是那句話,這是個學法的苗子。

    當然,聞櫻已經報考了震旦大學念金融,眼下都要開學了,再說拐去學法啥的也不合適。

    不過廖律師一直覺得,哪怕不當律師,不從事相關職業,普通人能多瞭解一些法律常識總不會有錯的。

    知法而不犯法,知法而約束自身,知法而心生敬畏。

    像龐老闆就是反面例子。

    龐老闆,大概都不知道有“重婚罪”。

    就算知道,龐老闆認識的很多朋友都養情人有私生子,沒見誰因為“重婚罪”坐過牢,龐老闆自然覺得無所謂。

    龐老闆可能還會想,他又沒有同時和兩個女人領結婚證,算什麼重婚罪嘛!

    龐老闆,也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意識。

    誰是掙錢的,誰就說了算。

    龐老闆的想法就是這麼樸素又老舊。

    夫妻共同財產是什麼?

    不上班的家庭主婦,這麼多年全靠龐老闆養,現在龐老闆要另娶他人,能給家裡的黃臉婆一套小房子和100萬現金已經足夠大方了。

    把龐老闆惹毛了,可以把黃臉婆的生活費斷了,看誰拖得過誰。

    廖律師大概覆盤了一下龐老闆的心路歷程,合上了手裡的資料:“這個龐老闆還挺有意思,活在新時代過得像舊地主,你別看他對老婆和兒子差,他對情婦和私生子也沒有多好。平時的物質生活他偏向情婦和兩個私生子,可我仔細一查,龐老闆從來不會給情婦和私生子特別大筆的支出。”

    沒有送過特別值錢的不動產。

    沒有送過股份。

    情婦確實是吃穿用度都好,但也僅限是吃穿用度了。

    最大筆的支出,大概就是私生子在國外留學的花銷——聽說私生子在國外住豪宅開豪車,車子在國外根本不值多少錢,豪宅確實是買的,卻也是登記在龐老闆名下。

    聞櫻聽得目瞪口呆,半晌後才笑了:“龐老闆真是個好人啊!”

    廖律師忍不住也笑。

    “是啊,龐老闆是個好人。”

    作為丈夫,龐老闆是個渣渣。

    作為原配的代理律師,廖律師不給龐老闆發個“好人獎”實在說不過去。

    如果每個被告都像龐老闆這樣配合,律師得省多少功夫?

    沒錯,連聞櫻都高看龐老闆了,她以為龐老闆會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沒想到龐老闆是個如假包換的守財奴,人家坦坦然然把家庭所有財產都放在自己名下,既捨不得給老婆和龐敬龍,也不見得會給情婦和私生子。

    是了。

    上輩子龐敬龍把後媽殺了,龐老闆又娶了第三任。

    對龐老闆來說,沒有任何一個女人是他真愛,錢才是他的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