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1201:請恩師出馬!(還19)

    很多犯罪都是一時衝動。

    和人吵架,吵紅眼捅死人的,其實根本沒啥深仇大恨,純粹就是在氣頭上。

    龐敬龍對他爸和那個女人倒是真有深仇大恨,不過這輩子聞櫻重生影響了很多事,賀臻提早自立門戶,龐敬龍拿錢投資,讓龐敬龍的精神狀態也有了變化。

    眼下這點變化還不足以讓龐敬龍徹底改變,卻為他保留了幾分理智。

    正如聞櫻所說,事情已經不可能比現在更差了,那他相信聞櫻一次也沒什麼損失。

    龐敬龍沒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概念,他爸都不怕丟醜,他有啥好怕的。

    何況聞櫻也不是外人,聞櫻現在和他一樣,都是賀臻的“投資人”。

    龐敬龍決定帶著媽媽一起去見聞櫻。

    出發之前,龐敬龍先向媽媽確定了一件事:“如果真能找到靠譜的律師,您是願意離婚的對吧?”

    一向懦弱的龐太太毫不遲疑點頭:“我當然願意。”

    龐太太確實不懂生意上的事,這麼多年來又一直被丈夫否定和打壓,讓她非常不自信。

    但龐太太又不是傻子。

    丈夫養在外面的女人同樣住別墅開豪車,私生子在國外留學也是高消費,公司要是不掙錢,丈夫哪敢這樣大手筆花錢?

    不找律師同意協議離婚,分一套小房子+100萬現金。

    找律師打官司離婚,再差都不會比協議離婚結果更壞了吧?

    兒子新認識的朋友說了,厲害的律師可以追查到一些被隱匿和轉移的婚內財產,又因為律師是按委託人最終分到財產的一定比例收費,打離婚分產官司的律師恨不得把對方底|褲都扒乾淨!

    明明是這麼嚴肅的事,聞櫻輕快的形容竟掃去了龐太太心上的一些陰霾。

    所以,龐太太是願意離婚的。

    龐太太想要為兒子龐敬龍爭取到更多的錢。

    如果有律師可以幫助她實現這件事,龐太太會很感激對方,也願意支付聞櫻所說的費用。

    母子倆去見聞櫻的路上,龐太太反覆向兒子確認聞櫻的情況。

    龐敬龍特別知道怎麼讓他媽媽放心,“她是賀臻的朋友,是個很有名的作家,這次我去國外才認識她。她和我一樣都給賀臻投資了,我願意相信她。”

    “賀臻”兩個字就是信任擔保,龐太太果然不問了。

    母子倆到了約見的地方,聞櫻也剛到。

    為了讓母子倆更信任自己,聞櫻用了點小心思。

    天驕的司機送聞櫻過來的,司機很殷勤給聞櫻開車門,還給聞櫻打傘。

    如果說那晚在露臺喝酒的聞櫻是傻白甜鄰家女孩,今天再見面的聞櫻,更讓人值得信任。

    龐敬龍還來不及細想這其中的區別,聞櫻已經主動上前打了招呼:“阿姨,我們進去聊吧,您先把大概情況給我講一遍。”

    聞櫻帶著龐太太走在前面,龐敬龍緊緊跟在後面。

    龐敬龍好想問聞櫻是不是真認識靠譜律師,又怕會影響他媽媽離婚的決心,乾脆就閉口不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