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鹿 作品

1090:財產怎麼分才合理(還1)

    這十幾年裡,謝景湖贈予了情婦和私生子女多少財產?

    那些財產,產生了多少增值,真的很難計算。

    短短兩三分鐘,謝玉平就想了方方面面,一番衡量後,謝玉平才說出自己的建議:

    “蔚君,你是個聰明人,老三偷偷贈予國外那母子三人的部分很難計算。我的建議是過去舊賬不要一筆筆清算了,老三可能是給了他們不少,但這些年‘錦湖’不斷發展壯大,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同樣在增值,你和他算過去的,他可以隱瞞,你要清算當下的資產他才不好瞞。”

    這話鄒蔚君聽了還沒反應,謝老太太反應很大:

    “不能平分,平分看似公平,實則是蔚君和謝騫吃虧!”

    謝景湖不在外面搞七搞八,整個“錦湖”都會是謝騫繼承。

    現在謝景湖有了私生子女,一旦鄒蔚君和謝景湖離婚,鄒蔚君分到的那一半財產會給謝騫,謝景湖那一半多半就給私生子女了。

    謝老太太當然看重血緣。

    可在血緣之外,還有感情。

    謝景湖的私生子女和謝老太太沒有感情,那對兄妹的出生就帶著原罪,老太太又不是吃飽了撐得慌,幹嘛要替沒有感情的私生子女考慮?

    偌大的家產,讓謝騫和私生子女平分,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謝景湖創業時,不是情婦陪伴在身邊。

    謝景湖事業危機時,不是情婦站出來兜底。

    情婦生的兒女有什麼資格來平分家產?

    看老母親氣到發抖,謝玉平趕緊解釋:“我也不贊成平分,我勸蔚君不要去清算舊賬,讓她抓住現有的東西,不是要勸她必須認命吃虧。離婚時以5:5的比例分割財產是蔚君吃虧了,若這個比例變成7:3呢?老三再怎麼糊塗,偷偷贈予情婦的財產也不可能超過總資產的20%吧!”

    有10億能給2億,那不叫包養情婦,那是給祖宗上供!

    謝玉平提出按7:3的比例分割財產,謝老太太尤嫌分給謝景湖太多,鄒蔚君卻輕輕搖頭:“大哥,我知道您是真心替我們母子打算,5:5分割財產他都未必會同意,7:3就更不可能了。”

    按5:5分,對謝景湖來說已是割肉。

    按7:3分?

    謝景湖不可能同意的。

    男方堅持不離,鄒蔚君只有起訴離婚。

    要說以前,鄒蔚君其實也不在乎是否起訴,現在見婆婆和大伯子都在替她考慮,鄒蔚君又不是鐵石心腸,豈能一點都不替謝家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