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飛機 作品

第三百零一十一章 除惡(上)

    “人犯趙沆等罪行累累,令人髮指,但其乃是宗子,依我大宋律令,可折杖,因此本官今決其脊杖十七,來人,請法杖!”李三堅隨後大聲吩咐山魁、許彪等人道。

    無論怎樣,李三堅必須依宋律斷之,否則自己將會是更加被動,最起碼知法違法、胡亂斷獄這個罪名是跑不掉的。

    當然李三堅並非完全依宋律,若完全依宋律,那麼趙沆又會被移送至刑部、大宗正司或宗正司,奏請聖裁後,又會是不了了之,因此李三堅此次無論如何要將趙沆繩之以法,施加以刑,就算罷官免職、拘入獄,李三堅也在所不惜,否則李三堅無法面對那一雙雙驚懼的眼神。

    同時李三堅也不會衝動得當場斬殺趙沆,斬刑是宋慎之又慎的刑罰,李三堅也不敢貿然行此舉。

    山魁、許彪等人接令後就抬出了五根黑紅相間的法杖。

    宋杖刑之法杖,長三尺五寸,大頭闊不得過二寸,厚及小頭徑不得過九分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兩,一般用荊條製成,且不得以筋、膠及諸物裝釘。

    這樣的法杖一般是打不死人的,當然一般來說,也是不許將人活活杖斃,主要還是要看施刑之人,若施刑之人鐵了心的要將受刑之人打死,那麼誰也難逃一死。

    隋唐以降,歷朝歷代的五刑,有笞杖刑、杖刑、絞刑、斬刑等五種,笞刑為最輕的刑罰,分為五等,即笞一十、笞二十、笞三十、笞四十、笞五十。杖刑為次輕的刑罰。

    宋之杖刑又分脊杖與杖,顧名思義,脊杖是在罪犯脊背上施加的杖刑,因打擊人的脊背,一般要打出血,所以極容易將人打殘。而杖因只打擊人的部,一般不會將人打傷,由此可見脊杖要比杖重得多。

    因此無論是哪個衙門,一般都有專門的施杖之人,不過今李三堅命山魁、許彪等五人為施杖之人。

    趙沆、周方庚等五人見抬出了法杖,均是露出了驚惶之色,趙沆是拼命掙扎,被堵住的嘴裡發出一連串的唔唔之聲。

    趙沆在大宗正司之中,也是受過杖刑的,但那是蜻蜓點水、點到即止,根本是敷衍了事,無傷筋骨的,可此時趙沆已經見到了李三堅眼中露出的一絲冷酷,因此不由得渾戰慄了起來。

    若今你能夠捱得過這十七脊杖,今後大家各走各道,再無相干,李三堅看著掙扎的趙沆心中冷笑道。

    李三堅隨後用硃筆批下了施刑的文書。

    此舉就表明了李三堅此舉與他人無干,山魁、許彪、吳淼山等人不過是奉命行事而已。

    施刑手續辦完之後,山魁、許彪等李三堅親自挑選的五名雄壯漢子雙手持著法杖,獰笑著走向趙沆等人。

    眾圍觀的百姓見狀頓時就安靜了下來,現場是一片寂靜,鴉雀無聲的。

    如此當眾施杖刑,還是一名宗子、當朝魏國公、朝廷命官,這是極為罕見的,因此眾人均是睜大了眼睛,生怕錯

    過這千載難逢的場面。

    不過也有人心中暗暗揣測,以往杖刑幾乎就未杖死過人,因此他們揣測李三堅難道就會輕易的放過趙沆等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