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湖居士 作品

第1296章 爺倆兒買股票

    駱桑說:“當著外人的面,我不得不說話藏著掖著。你們兩位都是我的恩師,房間裡沒有別人,我說實話了,我不想再當舞蹈演員了,我已經24歲了,再過一兩年就過了舞蹈演員職業黃金期,跳不動了。

    在咱們芭蕾舞團跳不了多久,我就只能去拉大幕。咱們團行情越來越不行,演出活動也越來越少,就怕將來我想拉大幕都不行,最後只能被優化。

    從《海馬》開始,陳老師您就是我的伯樂,沒有您,我哪有機會演電視劇。今天沒有您,我哪有機會認識汪導。您肯簽下我,長期培養我,我感恩戴德,我樂意跟您公司籤經紀合同。

    柏林老師,我知道您的顧慮,您擔心我倆一旦沒火,被芭蕾舞團秋後算賬,擔心每月幾百塊的工資也沒了。那天唐總和我們說了,陳老師願意給我倆每人15萬簽字費。

    我現在一個月工資就三百多塊,柏林老師您五百塊。15萬啊,相當於我40年工資,相當於您25年工資。陳老師這是提前解決了我倆後顧之憂。

    今天我表個態,假如《曲苑雜壇》沒讓我火起來,籤經紀約的事又讓團裡知道了,我工作飯碗丟了,我就拿著15萬去開個茶館,我在自己家茶館裡給客人演相聲小品。我就不信了,沒人愛看我的節目。”

    陳文沒著急表態,靜靜看著柏林。

    柏林沉思一會,用力一拍自己大腿:“好!陳文這麼仁義,駱桑這麼有志氣,我如果再猶豫不決就顯得小氣了!我也同意簽約!”

    打鐵趁熱,無需廢話。

    陳文什麼話也不多說,從唐瑾房間櫃子裡找出經紀合同標準件,迅速填寫了相關內容。

    重點是三件事。

    第一,簽約十年,從1993年5月至2003年5月。

    第二,簽字費,柏林和洛桑每人15萬。

    第三,演出費分成方案,在扣除運營費和合作方提成之後,文瑾公司與師徒倆五五開,實際上就是四四二。

    關於簽約時間,陳文解釋道:“我估計《曲苑雜壇》明年春節後應該會推出你們節目,所以咱們把合同起始時間設置在明年5月份。假如觀眾喜歡,那麼你倆差不多那個時候該火了。哈,假如你倆不火,也沒關係,我再投一筆錢,按駱桑大哥說的,咱們自己開個茶館,自己演出。”

    簽約時長十年,陳文解釋:“籤三五年顯得我沒誠意,籤二十年對你倆有害,咱們籤個不長不短的十年。你倆要是能火十年,掙的錢也夠一輩子吃烤鴨龍蝦了。”

    柏林和駱桑看完合同,在各自的兩份文本上籤下了名字。

    至此,文瑾公司在擁有陳文自己、老男孩四人、汪鋒、戴饒7名藝人之後,又新添了兩位必將在未來大火的曲藝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