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湖居士 作品

第1029章 了結李念的事

    財務公司的人當面向李念和小夏提出,小夏盜走的一百萬出頭現金,摺合20萬美刀,必須還給財務公司。只要錢還回來,那麼他們可以當什麼事都沒發生,既不會抓人,也不會舉報,任由小夏繼續和李念生活在一起,絕不干涉。

    昨天,財務公司的人登門找李念和小夏談判,他給了這兩人三天考慮時間,星期六要答覆。

    財務公司的人只交待了事情和提出還債的時間線,並沒有撂下狠話。但李念和小夏知道,一旦不還錢,天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更不幸事情。

    李念在法國的人脈圈,全是像他自己和馬克亮這樣的老留。這幫人過得苦哈哈的,要錢沒錢,要背景沒背景,捱打了都不敢伸張。

    找法國警察抓混混?不怕混混報復嗎?

    在李念認識的人當中,陳文是唯一有錢又有能力的朋友。尤其上週陳文送錢救了李念的生活急需,李念更是相信陳文實力強。

    聽完小夏的坦白和李念的恭維,陳文琢磨了一下,這事處理起來不難,核心是小夏從她那個灣灣男人廠裡和別墅盜走的一百萬出頭華夏幣,也就是她兌換成支票的20萬美刀。

    陳文問道:“在我來之前,你倆沒有商議出什麼方案嗎?”

    李念說:“我給小夏說了,讓她把錢還給財務公司,踏踏實實跟我在法國過日子,雖然我很窮,但我倆可以打工掙錢。我有房子,不用租房交房租,我倆只需要掙飯錢就行了。”

    小夏說:“20萬美刀還給他們,萬一哪天你不要我了,我就什麼都沒有了。錢沒有,簽證沒有,你也沒有了,我就完蛋了。”

    李念說:“不瞞你說,像我這樣拿著法國綠卡的單身漢,要想找個女留學生玩玩挺容易的,但我幹不出那種缺德事。我這人雖然不富裕,但我對你是真心的。今天當著我朋友的面,我向你表態,只要你把錢給人家還回去,我斷腿的賬就一筆勾銷了,等我傷好了,能下地走路了,我就帶你去法國民政部門登記結婚。”

    小夏小心翼翼問:“錢還給他們,我什麼都沒有了,你真的會娶我嗎?”

    李念大聲說:“我給你立字據!”

    說完,李念挪著身子,從床頭櫃抽屜裡拿出筆和本子,開始寫保證書。不一會,寫完了。

    陳文拿過來一看,一份結婚保證書。有沒有法律意義,不好說。

    陳文腦瓜子轉了轉,李念如果娶了小夏,那麼這人就沒資格去接納孟想了。陳文決定,替李念和小夏的幸福婚姻做一點助攻。

    小夏從陳文手裡接過本子,仔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