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湖居士 作品

第676章 許美雲和唐瑾不一樣

    對於1992年的歌手來說,想靠唱片公司的那點發行量拿磁帶分成來發財,基本上是做夢。

    最切實的做法是通過唱片公司發行磁帶,歌手打出名氣,再去參加各種商演,或者走穴,從演唱會和贊助費裡賺大筆的收入。

    像那姐前幾天參加的那個拼臺演唱會,就是這種90年代初期歌手們賺錢的典型方式。

    此前陳文和唐瑾去杭城看楊玉瑩演唱會,那是楊師姐的個人專場,1992年華夏能夠一個人撐起一場獨唱演唱會的人,也就只有楊玉瑩了。

    在楊玉瑩的演唱會上,陳文還遇到了那個買999朵玫瑰花送楊玉瑩的灣灣富商。楊玉瑩雖然心中很厭惡,卻也不得不接受那個色狼富商的宴請,其根本原因是富商為那場演唱會贊助了20萬華夏幣。

    這20萬塊錢,杭城的承辦方拿走一半,剩下的一半是羊城唱片公司、楊玉瑩經紀公司和楊玉瑩本人分掉。己方三家的壓力,迫使楊玉瑩不得不在場面上對那個富商低頭,心裡再怎麼不樂意,也必須陪對方吃飯。

    陳文比楊玉瑩活得更滋潤,他不需要去開演唱會,更不需要走穴。

    陳文與滾石簽約的兩大目的,一是建立合作關係,抓住滾石的渠道;二是陳文的幾首歌正被各種單位和人士免費使用,可以讓滾石的法務去跟那些人打交道,如果有誰再把陳文的歌用在電視臺和影視劇,那麼滾石就可以索取一筆使用費。

    老男孩簽約滾石,情況就跟大多數歌手很接近了,單曲和唱片走一般方式,跟品冠、梁靜茹不同之處是老男孩的經紀約簽到陳文和唐瑾的公司,將來老男孩的商演利益全部在陳文這邊掌控。

    陳文面臨的損失是老男孩失去了滾石旗下經紀公司的包裝和推廣,好在他根本不在意這個,他腦子裡的金手指知識肯定碾壓90年代的滾石團隊。

    許美玉繼續咋呼:“回家我要告訴老爸老媽,文哥現在是滾石唱片簽約歌手了!”

    陳文心想,你特麼怎麼不搬回家跟你爸媽住啊?

    肚子裡發牢騷,陳文向黃勤遞了個眼神,黃勤心領神會,拉著許美玉的手,把她送到舞臺那邊,哄她去唱歌玩。

    陳文牽著許美雲的手,溜進了陳經理辦公室。進門後,陳文立刻反鎖了門,許美雲羞得臉都紅透了。

    許美雲今天下班都沒來得及換衣服,穿著新部門統一的上班著裝就趕來福克斯了,下身是一條黑色的西褲,上身是白色的短袖襯衫,脖子上戴著領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