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慕容 作品

第四十五章 “淺談因果”

“因”是原因,也叫因緣。“果”是結果,也叫果報。

“業”指一切身心活動,分為身、口、意三業。“報”是業的報應,即由三業的善惡所導致的後果。因就是業,果就是報。

我們凡做一件事,說一句話,甚至動一個念頭,都是種因,隨其善惡的性質和分量,都有恰如其分的結果在後面,遲早總要由自己受到的。

概括說,種善因得福果,種惡因得苦果。其實,怎樣的善得怎樣的福報,怎樣的惡,得怎樣的苦報,也有恰如其分的“因果律”。

佛說:“行上品十善者生天,中品十善者做人,下品十善者做阿修羅,犯上品十惡者落地獄,中品十惡者墮餓鬼,下品十惡者淪畜道。

說明十善十惡是六道輪迴形成的業因,六道輪迴則是十善十惡應得的果報。

人生本是業果的相續,而“來先去後作主人”的第八識—阿賴耶識便是因果業報的主體。它把一個人前世所作的善惡業帶到現世來,又把今世所造作的善惡業帶到後世去。

阿賴耶識,意譯藏識,它含藏諸法的種子,好像儲存各種信息一樣。由業因到果報,由果報到業因,生滅流轉,輪迴不息。

人生的苦樂,世運的盛衰,都是業力所招感。所以佛說:“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意思是“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造作業因,也不會得相應的結果。由此可知,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虛棄,果無浪得。

正如“涅槃經.矯陳品”所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

世間法是如此,出世法也是如此。

因果規律並不是佛陀所規定或製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規律,佛陀只不過把它揭示出來罷了。

印光法師說:“如來成正覺,眾生墮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可見連諸佛菩薩,尚不能超出因果之外。何況我們凡夫,不管你信與不信都要受因果規律的制約。

因果貫通三世:“有些人認為,人生一切都是偶然,沒有什麼前因後果,人死後,軀體便消滅,神識也飄散,有些人看見好人受惡報,惡人得善報,便懷疑因果,懷疑佛法。這是由於不明白因果貫通三世的道理。

佛經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說明我們今生所受的善惡果報,都是自己前世所種的業因,是自種因,自受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