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膽寫人間 作品

第六十九章:你可真是個愣人

日頭再轉過一圈,就是初二。初二一早不到辰時,常常賴床的朱旭今兒這時候居然就已經到了西城門。這兒他是最愛走的,也是最熟悉的。

他一人匹馬,只帶了幾身冬衣,四五十兩散碎銀子,還有兩張整一百兩的銀票。

等了不上一盞茶功夫,遠遠就見一人騎馬趕來。來人雖然身形矮小,但騎在馬上卻坐得穩當,從頭到腳裹得嚴實,是打定主意要在這冬日跑馬遠行的了。正是男裝打扮的鐘離玉。

“鍾小弟,這邊!”

朱旭朝鐘離玉招手,為了路上方便行事,朱旭也就像原先稱呼皇家一樣,把鍾離這個略顯招搖的姓氏隱去,改稱鍾姓。

“朱大哥。往後這一路有勞朱大哥照顧了。”

“不妨事。再看看有沒有什麼要帶得行李?”

“都帶齊了的。”

“那走吧。”

朱旭也沒多問。反正自己多帶了許多銀票以備不測,萬一真有什麼紕漏,到時再買也不遲。

開始這路程還行,朱旭規規矩矩地帶著鍾離玉一塊兒走,可往前一直出了京郊,朱旭就原形畢露了,撒丫子瘋跑,帶著東海,哪裡是跑馬,簡直就是低空飛行。

鍾離玉慣不是愛訴苦的性子,催馬跟隨,強撐著也不知道開口叫朱旭慢些,就這麼到了午飯時候,朱旭一看:都到了雪嶺了!一上午幹出去二百里!

朱旭只覺得腳下都站不穩了,一股竭盡全力的舒爽感覺席捲全身,真是痛快。

“鍾小弟,時候不早了,我知道城裡有家很不錯的飯館,咱們吃過了飯再走不遲。”

鍾離玉低著頭看不清表情,咬著牙回了一個字:“好。”

按朱旭的指引進了店,朱旭很是高興:這家店的牛肉是他吃過最好吃的。

“小二哥,打尖兒。來一盆米飯,一碗燉牛肉,一盤醬牛肉。再來個綠葉兒菜。”朱旭點完菜才心滿意足地回頭問鍾離玉:“鍾小弟吃些什麼?”

鍾離玉抬起頭,一路風吹叫他臉色很不好:“一碗爛肉面。”

出來跑這半日,一碗麵哪裡夠吃?

不過朱旭也沒再說什麼,吃過了午飯,再度牽馬上路。這一回,朱旭沒有再撒歡跑路,而是勒馬慢慢走著,等到出了城,上了官道,沒了旁人,朱旭才湊到鍾離玉並排,低聲道歉:“那個,上午對不住啊。我許久沒有騎馬了,一時太高興了,往後不會了。”

朱旭是性子淡漠了些,但只是不願與俗人虛與委蛇,不是不會關心旁人處境。上午是給自己玩爽了,人姑娘差點就吐膽汁兒了。

鍾離玉搖了搖頭:“不要緊。”

朱旭也不知該怎麼道歉才好,只好先與她商量行程:“今日下午就這樣慢慢走了。上午跑了二百多里。這兒離封城還有不到一千里了。我是這樣想著,往後每日行二百里,來回也就十二三日,到時在封城住一日,也能趕在十三四里回京城。要是再有什麼耽誤了一日,也能在十五晚上趕回京城。鍾小弟覺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