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如蛟 作品

第567章 條例

    “糾察,就是糾錯,監察的意思。成立糾察部的原因是要監管那些監軍所做出的的每一個動作。而要做出正確的判斷肯定需要了解兵事,並且還需要有在軍伍的履歷,越長越好。

    一般來說一份糾察判定需要三名監察使糾察部的人員一致決定。細節上還可以繼續討論。但大方向不會變,那就是糾察糾錯,然後反饋出來,咱們再通知監軍撤銷或者修改。”

    “大人,這樣會不會太慢了?”

    “最開始的時候或許會耽擱一些時間,但只要做上路就好了,會很快。因為分了段,每一個段的監察使負責各自這一段的事務,具體判斷獨立出來,反應時間會比單靠某一個人的主觀依據和見識合理得多。”

    這其實算不上什麼創新,只是將封日城“四部”的那一套改了改搬了過來而已。

    “可這樣會不會太偏向軍伍了些?”也有人覺得這種方式欠妥。畢竟對比文官們的監軍,軍伍的人之前對待監察使也沒好多少。

    沈浩呼了一大口面,笑道:“偏向軍伍又有什麼關係呢?咱們現在身在軍中,軍中謀略難道不該是將帥所決嗎?監軍的職責也不是“指手畫腳”而是“劃定邊界”讓如之前徐宏那樣的人不至於在軍中再次做大。

    而咱們監管監軍,就是看他們的動作到底是“指手畫腳”還是屬於“劃定邊界”,加上一些“事急從權”的選擇就需要咱們去把控。

    這些事情不從軍伍本身和兵事本身出發難道從那些監軍的屁股出發?”

    真要說,監察使的新職權本身就是偏向軍伍的。而且如今兵部實際掌控在皇帝手中,如此算起來已經不同以往,基本上軍伍在某種意義上已經和玄清衛一樣屬於皇帝的鐵桿了,相互拉一把不好嗎?

    你一言我一句,很快沈浩的方略大方向就定了下來。其餘的細節也在這些人的補充下飛快的完善,到夜裡的時候這份方略就被完善,並且由張野起筆在銅條上正式書寫,最後再由沈浩加上籤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