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威懾全場

 林朔用手支撐身體,勉強讓自己坐起來。

 “我沒有殺他。剛才整個過程中,我一直在戲臺上。”

 說完,他站在自己的視角,將剛才那10分鐘裡發生的事一一說了出來。

 “你手上的傷是怎麼回事?”

 注意到了什麼,棕發女生問道,她叫巧巧。

 “這是我上臺前自己弄的。”

 說著,林朔指向戲臺,道:“也許,它能證明我的清白。”

 “傷是我上臺前弄出來的,也就是說,滴落狀的血跡必然朝戲臺方向蔓延;過程中我一直在戲臺上,所以戲臺上沾了血;直到好戲落幕,我才踱步下臺,血點方向朝臺下蔓延。”

 “也就是說:過程中我只上臺一次,下臺一次,因此階梯上的血線必然只有兩行。如果我中途下臺,階梯上的血線肯定會變得雜亂。”

 他如此解釋。

 是的,他之所以要在上臺前給自己來一刀,就是因為預想到了待會兒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

 規則中明確提到,成為「戲神」上臺跳戲是有風險的。對這句話進行分析,林朔認為這個風險只可能來源於兩方面:

 第一,風險來源於跳戲本身,也就是規則所導致的系統性風險,該風險無法迴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靈活應變。

 第二,風險來源於臺下其他玩家。要麼是自己成為「戲神」後身上自帶懸賞,他們可以選擇來殺掉自己獲取好處,要麼是自己成為「戲神」後需要找機會殺死其他玩家並且避免被他們發現,要麼是自己明明什麼都沒有做卻被誤以為幹了壞事。

 短時間內,以上便是他所能想到的全部可能。

 所以,他偷偷在自己的手上割了一道口子。

 如果待會兒自己要扮演殺手角色,就意味著自己可以自由行動,那麼就迅速將傷口的血弄乾淨,避免滴血留痕,畢竟傷口不深。他這一刀的位置比較講究,如果是雙方爭鬥,對手的攻擊傷到這個位置的可能性很低,可以一定程度避免被懷疑是被死者所傷。

 反之,自己不處理傷口,滴下的血就可以證明自己的位置。

 然而,他沒料到成為「戲神」後,自己居然幾乎完全失去了對身體的掌控權。

 但好在,他無需扮演殺手角色,也確實沒有殺人。

 可是,不知是否是錯覺,他總覺得這傷口要比自己最初想象中的更疼…止血速度也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