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沐晴 作品

【1114】味覺小娘子8(5000+)

    因為叫各自的名字太麻煩,而且大家又都不是一個姓氏,會顯得有些外道。

    最後乾脆從老大排到了老十四。

    餘景天是所有人當中的老大,統稱為大哥。

    申晴只比餘景天小几個月,就被叫二姐,下面則按照自己的年齡排序。

    如此,大家族就算成立了。

    學廚的提議現在已經徵得了全家的同意,光同意不行,得落實到實處。

    第一件事就是幫他們從上到下打理乾淨,做吃的,人不乾淨,一臉埋汰,誰會來買你的東西?

    清洗乾淨就需要有換洗的衣服,他們穿的是乞丐裝,那指定得從頭到腳重新換一遍,除了她之外,可是有十三個人啊,鞋子襪子褻衣褻褲,外衣外褲,這些全部加起來,怕是得好幾兩銀子呢!

    租房子,購買置家的鋪蓋,各種傢伙事,哪裡是她這幾兩銀子能夠打發的了的?

    本來她還想將狼皮自己硝制瞭然後拿出去賣,但現在她暫時沒能找到芒硝這種東西,不好硝制,萬一做壞了,還不如從一開始就拿出去賣掉呢!

    是,如果狼皮自己留著,硝制後可以用來當鋪蓋,這玩意兒說不準比棉花還要暖和呢,但是那味道,以古代的硝制手法,做不到完全除味兒,時間長了,也是會發臭,鋪這樣的東西在床上,誰能受得了天天聞啊!

    一不做二不休,申晴向這些弟弟妹妹打聽到最近的一個府城,距離這裡有百十里路。

    在這個小城鎮裡,她的這些狼皮根本就賣不上好的價格,除非去大點的府城,或者縣城,遠是遠了點,不過他們也幫她打聽好,可以坐著鏢局的車去車回,因為他們這邊也算是糧食的主產地,天天都有往府城運送小麥的馬車。

    去府城一趟需要二十五文路費,一來一回就要五十文,但想到在這裡,一張狼皮只能賣半兩銀子不到,就覺得虧,一咬牙一跺腳,去了。

    “你去府城做什麼?要不然我陪著你一起去?”

    餘景天可不是個愛管閒事的,這段日子的相處,她也看出來他不愛搭理人,所以,在問府城的方向時,她連問都沒問他,如今她都要走了,他卻突然冒出來,說要跟自己一起去。

    ‘受.寵.若驚’的她當即把頭甩成了撥浪鼓。

    “哦,我去買一些調料,在這裡我沒找到我所需要的,想去府城看看,你不能離開啊,你得幫忙找房子,我給你那五兩銀子,你想辦法多買點便宜的布料,等我回來了,好給你們做衣裳,哦對了,還有房子的事兒,房子遇到合適的就租了,不用在乎錢,只要不是特別貴的小院子,破一點也沒關係,先租了好好拾掇。”

    餘景天斜了她一眼:“你的意思是,我要讓一個女人養著我們?那銀子我不要,你拿回去。”

    申晴冷哼:“那銀子不是給你的,是給這些孩子的,給他們做衣裳的,我說過,以後不許再去幹那偷雞摸狗的事兒,你可記住了?你手裡有沒有錢我不知道,反正你得照看好他們,我去去就回來,短則五六天,長則十來天,你們在這兒也別閒著,該動起來就動起來,天上不會掉餡餅,在面子面前,能學到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申晴說完這話就走,餘景天仔細品讀她話裡的意思,覺得自己被鄙視了,怎麼滴?嫌棄他懶散?坐吃等死了?

    他偷錢袋子明明也是一種本事的,他靠自己本事吃飯,哪兒丟人了?

    剛加入他們就開始嫌棄他了?這女人,什麼玩意兒?

    申晴自然是不知道自己被人腹誹的,她現在已經來到鏢局四處張望,順便還和趕車的車伕閒聊起來。

    話題無外乎是車程問題。

    如果在科技發達的後世,這一百里路,可能高速公路也就一個小時,但是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又沒有高速公路,各種山路崎嶇不平,坑窪難走的情況下,至少需要兩三天,甚至三四天的時間才能到。

    申晴女扮男裝搭便車,這個鏢局是城裡唯一的鏢局,馬只有兩匹,一前一後壓陣,中間走的不是牛車,就是驢車,這是這個時候的勞動力,畢竟不是誰都能買得起馬的。

    後面的馬看起來不大,負責押送這一路的給養,前面的馬車裝的貨不多,主要負責打探路況,鏢局的人分工明確,一輛牛車或者驢車上,加上趕車的,最多隻能帶兩個人,人太多會累著這些勞動力。

    一般走兩個時辰,就會停下來喂喂這些‘勞力們’,在餵它們吃糧草的功夫,申晴會跳下車到處走走看看。

    古代的景色不管是哪個地方,都帶有自己的特色,就像未經開發的景區一樣,帶著自然的生態美。

    將馬匹、驢子、牛趕到草深的地方吃草後,這些隨行的人也會找個相對平展的地方坐下來,喝口水,吃點東西,亦或者去林子裡上個號。

    沈清這個時候,就會在林子裡閒逛,若是碰到野菜啊,就會順道掐點兒,這是空間種不出來的極品,不能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