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架 作品

0175 交稅和領養

林奇從來都不認為納稅時繳納的太少是一件容光的事情,一直都不這麼認為。

  曾經有一位富翁,他很自豪的告訴其他人,他每一次都會足額的為自己的收入報稅,而他收入的主要來源就是自己僱傭了自己,並且開了一份還算勉強過得去的工資。

  甚至還有人為此寫了一些文章來稱讚這位富翁的舉動,並且把他當做社會的良心。

  但是這些人從來都不會告訴民眾們這位富翁足額納稅到底繳納了多少,因為他們羞於啟齒,這也不利於這位富翁在民眾眼中的形象。

  繳稅繳的少了,會讓自己的社會形象變得很差,林奇並不希望自己成為一個被社會“主流群體”,也就是中下層社會拋棄的人,所以他不會那麼做。

  他始終認為能力越大,財富越多,責任也就越大,越是要作出表率來。

  薇菈從一開始就知道了林奇的要求,他最初的時候甚至想要真的足額納稅。

  此時她也有一些好奇,“我要處理多少的收入,也許我應該有一個提前的計劃。”

  “不是很多!”,林奇很隨意的說道,“一百多萬的現金,還有一些股份。”

  這些話真的很氣人,如果這都不算很多,那麼什麼叫做很多?

  薇菈翻了一個白眼,她很喜歡和林奇相處的這種感覺,沒有那種上下級間森嚴的階級,有時候大家還會開彼此的玩笑。

  他們顯得有些超過普通朋友關係的親密,但又不會太親密,她很享受這樣的感覺,這讓她很自在。

  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她給出了一整套她認為其實最有利於林奇合法避稅的方案,大概的意思就是把“收入”變成“增資”,這部分屬於投資收入,在個人並不受益的時候不需要為此交稅。

  同時公司也不需要為此繳納稅收,因為它並非銷售或者營業所得,自然也不存在稅收的問題。

  當然這裡面還需要一些合法的小手段,完成之後這些錢就能夠放在林奇個人控股的公司的對公賬戶上,更有趣的是這家公司從上到下都只有林奇一個人。

  然後林奇可以盡情的揮霍屬於公司的“公款”以公司的名義各種私人消費,因為他是獨立股東,所以他不會追究自己的責任。

  當他覺得差不多的時候,他還可以通過其他方法把這家公司折騰“破產”,然後再經過一些手段,他以個人名義以極低的價格和產權方簽訂一份協議,拿下所有公司的產權。

  大多數時候,這個產權方最後會變成銀行。

  合理又合法,大量需要納稅的資產就這樣經過幾個其實對於某些人來說並不神秘的環節進入了人們的口袋裡,他們還不需要承擔任何超出的法律責任,即便是聯邦稅務局都很難找到對付他們的手段。

  也許這樣做會在道德上存在一些問題,可對於資本家們來說,道德這種東西只有在為了省錢而舉辦的慈善晚會上才有存在的土壤。

  至於生活中?

  那不可能,道德賣不了錢,他們就不會保留這些東西!

  林奇沒有表態,薇菈自然知道她比較理想化的避稅方案並沒有得到林奇的認可,這種情況其實發生過好幾次了,一開始她還覺得有些不習慣,但現在已經開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