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崇禎你先別登基容我詐個屍 作品

第572章 合同


                 雖然說拿人手軟,吃人嘴短。

  但親兄弟也得明算賬不是?

  於是,朱由校當場親手起草了一份合同。

  為了讓這份合同顯的更加正式,他又命人去鄭村壩廠區,找徐光啟拿來了腕錶的設計圖樣,重新畫了一份之後,加在了合同裡面。

  圖樣,設計理念,包括原理什麼的都寫的一清二楚。

  【專利租用合同】

  專利所有人:大明皇室

  專利租方用:大明工部

  為更好的將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甲乙雙方就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明專162811280001)達成以下協議:

  ..........

  寫好後,他將吳淳夫和郭允厚叫到了面前,指著合同說道。

  “你們都來看看。”

  “從今天起,以後再有新生事物的出現,都要做專利登記。”

  “工部單獨成立專利司,專門負責此事,凡有專利需要登記者,由專利司進行核實和頒發證書。”

  “一是為了保護創新、發明的積極性,二是為了打擊抄襲、仿製等無恥行徑。”

  “專利權可以以有償或無償的方式授權他人使用,也可以轉讓和出售。”

  “但任何人未經專利人同意,便擅自使用專利內容謀利的,一經發現,必須嚴懲!”

  “這件事,事後就由工部和刑部溝通,儘早起草出相關律法!”

  說完,他便坐回椅子上,靜靜的等著。

  郭允厚和吳淳夫看的很用心,對他們來說,這是一個十足的新生事物。

  倆人把一整份合同,前前後後仔細的反覆琢磨了好幾遍後,吳淳夫鄭重的在後面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又讓人去工部取來了他的官印。

  “臣以前就見過許多這樣的事情,有些匠人自己不用心,整天琢磨著偷別人的心血。”

  “此專利律法一出,必能帶來極大的改變。”

  作為工部尚書,這種事情,他最有發言權。

  同時,眼前的這份合同,也讓他想到了水泥配方的那件事,這讓他更加認識到了專利的重要性。

  他似乎明白了什麼,再看向朱由校的時候,目光中不知不覺的已經多了幾分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