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鳥羽中 作品

第二百九十八章:有名無實

    王會長苦笑道“現在古玩市場是有實無名。”

    “有名無實?”

    陳松一臉錯愕。

    不過想想也是,通街都沒見到幾件老物件。

    “嚴格意義上說,所有在古玩市場賣文物都屬於非法。  ”

    王會長看到眾人不可置信地看著自己,當下將古玩行業的情況說了出來。

    以前古玩市場賣文物是合法的,但《文物保護法》實施後,這一切就變了。

    根據新《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依法繼承或是接受贈予;從文物商店購買;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雖然首次明確了民間收藏文物的合法性,但合法的文物流通渠道主要也變成了兩個,一是文物商店,二是拍賣公司。這意味著,法律沒有承認大大小小的“古玩市場”的合法性,而是認定有權從事文物經營的只有文物商店和拍賣企業。

    古玩市場在成立之初是合法的,可在新法頒佈後,因為沒有按照新法的要求組合成文物商店並重新申報,於是就成為非法的了。

    “古玩市場雖然客觀存在,卻沒有合法的名分,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我們這些做古玩的完全拿不到合法的批文。”

    王會長說完,很是無奈地嘆了口氣。

    鍾育謹好奇地問道“那大家為什麼不把店鋪轉為文物商店,那樣不就合法了嗎?”

    “談何容易啊,國家對文物商店有嚴格的資質要求,必須有兩百萬以上的註冊資金,還要有五名文博專業技術人員,並且有保管文物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目前從事文物經營的都是像我們這種商戶,很難滿足這些條件。”

    王會長搖頭道“就算錢和場地到位,那五名文博專業技術人員也難找齊,哪怕文物商店能開起來,賺的錢也未必有現在多。”

    王澤出聲道“不是說賣古玩都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嗎?這把古玩合法後,生意不是更好做嗎?”

    自古坊間對於古玩行就有“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說法,玩古玩搞收藏的人都是輕鬆而愉悅,坐在那裡就能悠哉遊哉的把錢賺了。

    “說到底還是古玩行業的特殊性,我們這些店鋪主要靠熟客生存,就算轉為文物商店也不見得能帶來多少新客源,一旦哪天出貨量跟不上,店鋪就會熬死,反正銷售額不會增加多少,又何必去增加高昂的成本呢。”

    王會長苦笑道“其實‘三年不開張’就是一種提醒警示,是先輩們對後輩的告誡,古玩脫手變現難,一件古玩三五年甚至更長時間未必能脫手變現,當然,‘開張吃三年’確實是說玩古玩搞收藏可以發財,甚至發大財,一旦古玩脫手變現,就夠你吃個三年五年,甚至是一輩子。”

    小寶感覺還不是很理解,於是問道“既然利潤如此大,那應該很好做才對啊,而且我聽大家都說‘盛世古董亂世金’,說明現在玩收藏的人是比以前多才對吖。”

    “假象罷了,真正問題其實還是什麼時候能脫手變現,這是一個很殘酷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