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跡異星 作品

第三十七章 失蹤


  話說追李凌的這夥人就是白族族長的大兒子和二兒子一夥,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們這的白眼狼可沒有地球那樣的意思,在這裡是褒義,老大身強力壯一臉彪悍,老二就比較瘦細顯的比較陰沉。昨晚八王子一來白狼寨,老二看見八王子的一身裝束和隨從人馬,點燃了他心中對地位的野心渴望。聽說這次八王子來這山邊是搜索什麼人,還發放了幾張畫像,這畫像看起來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為是一個逃犯,因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這邊疆的山林裡跑來隱居或做強盜什麼的。所以大家也沒怎麼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長就吩咐自己的兩個得力的兒子上山打獵,為了給八王子搞點好野味,可在這天氣打獵可不好打,最近已經開始下雪,再過幾天到山外的路都會被封了,野獸也大多進了窩。這時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發現的一頭棕熊,就在南邊的一個山腰洞裡,當時自己帶人去,不想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還兇猛無比,當時自己折了一個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讓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勞,失敗了萬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來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裡的人對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雖然頭腦聰明,為族裡各種出謀劃策出了不少力,但是並沒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幾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給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馬,更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麼。於是他就向老大慫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對八王子來說沒有新意,我知道有一隻熊在南面一山洞裡,如果能獻給八王子一隻熊,那麼八王子說不定封大哥做個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聽覺得有理就叫老二帶路,於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結果發現那有熊的蹤影?不過隨即發現地上的血跡以及一條路跡,這熊被別人打了拖走了。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陣搜索就確定對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剛走,離現在不過一個時辰。

  這時候老二就又動了心思道:“這天氣,對方一人拖著這麼重的東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們白族世代仇怨,咱們兄弟和十八個部落勇士,這還有什麼說的?”大家眼中都傳遞著一個心思-搶劫殺人。

  說是說對方只走了一個時辰,結果白族人一夥也追了一個時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跡越來越新,他們都快以為自己想錯了,只有加快再追。當他們追了兩個時辰後看到李凌的時候,這夥人中最沉穩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氣,你這廝跑這麼快乾嘛!如果他能冷靜下來仔細想想的話就會再慎重一些,如果一個一般人在山林裡行走一時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帶一個近幾百斤熊的話,再這高低不平的山林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這麼簡單,一般人能拉動都不錯了。就算一個很強壯的部落勇士,估計速度也得除以三,他們加速追大約速度是一時辰十公里,對方按時辰走了二十公里帶一個大熊實力遠在他們之上啊。不過沒等他們細想,當看見李凌聽他們話停下,看清了那簡易的木架子上不僅有隻大熊還有一隻鹿,白族人眼睛都紅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飛到天邊去了。老二老大一對眼,都是一片血紅,直接抽出了刀,喊一聲:“殺掉這黑族狗,搶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為在大家眼裡迷花鹿可是好東西,是一種名貴的藥材,有大補等各種功效,獻給皇帝都可以做貢品的,價值上千金且有價無市。因為迷花鹿這東西對環境要求高而且聽力生性膽小,一兩裡外的人步行聲都會驚動跑,而且他很機靈敏捷就算發現了它,它在森林雪地裡跑的像風,所以基本上人類沒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