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眼的韭菜 作品

第71章 靈平安的個人修養

    靈平安心有餘悸的坐在櫃檯裡。

    “這世界真可怕!”他看著在自己懷裡的小貓。

    “我好好的,宅在店裡,喝著茶水唱著歌,就被人持刀挾持了……”

    “太可怕了!”

    “今年大選,我要投票給共和派……”

    兩百年來,共和派不變的主張就是收緊移民,減少對外關注,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別問,問就是非吾族類,其心必異!

    但不知道為什麼。

    他興奮的有些過頭。

    腦海裡不斷回現著不久前的那一幕。

    那一下重擊……

    敲在頭骨上的迴音……

    手心回震的力量……真的有點爽……

    “難道我有暴力傾向?”靈平安心想。

    “不可能!”他立刻否定了。

    “我從小到大,除了殺魚殺蝦外,連只小鳥都沒有傷害過……”

    咚咚咚……

    這時,門口傳來敲門聲。

    靈平安看過去,發現是那位魁梧的警官先生。

    他連忙起身去開門。

    “警官先生……”他小心翼翼的問道:“那個人怎麼樣了?”

    “我這次來,就是來通知公子的……”魁梧的警官很小心的說:“那位外邦人,已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了……”

    事實上,那狼人根本不需要搶救了。

    在他看到對方的瞬間,就知道,肯定沒救了。

    所以,直接拉到了黑衣衛的分局,上了法醫室。

    “死了……”靈平安瞪大了眼睛。

    “是的……”警官小心翼翼的說道:“這次來,我奉命諮詢閣下……”

    “您對這次事件,有什麼需要說明的嗎?”

    說著這位魁梧的警官先生,心中就不免在吐槽:“都那個樣子了,你居然還覺得它能活?”

    但上司的嚴令,讓這位警官先生,只能是儘量小心、謹慎的選擇用詞。

    靈平安聽著警官的話,毫無疑義。

    因為,聯邦帝國自古就有著自衛殺人無罪反而有功的傳統!

    早在漢代,古代的法學家就已經確認了——任何劫持人質、入室搶劫、偷盜和欺凌婦孺的罪犯,當即格殺,有功無罪!

    放古代,這樣做的人國家是要嘉獎的。

    如今,雖然沒有那麼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