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墨白 作品

第1748章 1750【佛爺】

    他沒想到,馬三兒穿得這麼體面,身份居然是個賊。再仔細一想,也對。小偷來錢快,成本低,所以花錢才肯大手大腳。

    普通老百姓,賺得那點錢都不夠花,怎麼捨得買西裝,買皮鞋。所謂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在當時才是普遍現象。

    項南隨後點了點頭,“你今天來拜我,莫非是想讓我罩著你?”

    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溼鞋。小偷技藝再高,也難免被人捉住。而這年頭,錢都寶貴得很,因此他們被逮住之後,往往就是一陣胖揍。

    所以小偷為了自保,往往都會選擇一個能打的頑主當靠山。這樣一來,自己被抓的時候,一報腕兒就可能少挨頓揍。

    畢竟頑主都是一方霸主,在一個地區內,說話還是好使的。

    比如小混蛋兒當紅的時候,新街口、南華街一帶就全由他罩著,那邊的小偷兒也都歸他罩。當然罩也不是白罩,每個月,這些小偷都會把自己偷來的一部分髒錢分給他。

    “您英明。”馬三兒立刻笑道。

    項南雖然年紀輕,但是身手好。先是放翻了小混蛋兒,之後又以一敵多,打了好幾個十六七的壯小夥。這樣的人,天生就是做頑主的材料。

    而現在老一輩頑主已經基本都走了,剩下的都是不成氣候的。以項南這樣的身手,想一統四九城,也未必辦不到。

    所以馬三兒等人就想來拜碼頭,以後由項南罩著。他們今後行動起來也方便。

    “寧爺,不瞞您說,小的有一大幫兄弟,都願意跟著您。只要您點頭,我一個月給您這個數兒。”他說著,伸出兩根手指頭。

    “兩千?!”項南一見,冷笑一聲。

    馬三兒也一愣。

    他伸出兩根手指頭,沒有明說,就是想看看項南的胃口。

    按道理說,像他這樣的孩子,一個月要兩百,就算是不少了。

    沒想到項南的胃口還挺大,居然一開口要兩千,還真是獅子大開口。

    “就兩千,您看怎麼樣?”馬三兒點了點頭。

    兩千雖然多了些,但如果項南肯罩他們,那倒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