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學的菜頭 作品

第408章 遺憾的現狀(求票求訂閱!!!)

    “喂喂,那邊發生什麼事了?”

    “聽說是有命案!”

    烏泱泱的人群,擠在警戒線外,巴頭探腦的向柵欄內張望。

    他們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聽到警笛聲,出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只要他們不跨過警戒線...

    目暮十三就沒資格趕他們離開。

    而且...

    他現在也顧不上這些小事,面前的屍體,就是最糟心的。

    殺人分屍...

    性質太惡劣了!

    簡直令人髮指!

    目暮十三做刑警這麼多年,都沒遇上幾起分屍案,要不是榊誠忽然聯絡他...

    逍遙法外的高瀨文人,會不會繼續作案?

    真是喪心病狂...

    鑑識課的人手正在對現場進行初步檢查,至於屍體嘛...

    就不是他們擅長的了。

    “報告!”

    半個小時後,登米刑警帶著現場報告回來了:

    “目暮警部,我們在高瀨文人家中並未搜出其他可疑物品!”

    “死者的指紋也未找到!”

    沒有指紋,意味著死者確實沒來過高瀨文人的家中,這一點到與他說的前提相符合,不過...

    也可能是被他擦掉了。

    屍體被剁成兩半,鑑識課也沒辦法觀察死因啊!

    能夠進行指紋檢測,已經是冒著很大的心理壓力了。

    毫不誇張的說...

    這是他們見過最慘烈的現場。

    “屍體不能檢測嗎?”

    目暮十三問道:

    “我們要知道具體的死因!”

    “這...”

    登米刑警十分為難:

    “目暮警部,您知道我們鑑識課不負責驗屍...”

    “不如把高瀨文人暫定嫌疑人,向法院申請司法解剖許可狀,然後移交法醫如何?”

    他提出了一箇中肯的建議。

    在曰本,為了提高鑑定的公信力,警察、檢察官、法官和鑑定人在鑑定的啟動、實施和鑑定結論的採信過程中,必須職權分離。

    也就是說,如果警方抓住了嫌疑人,需要將其移交給公訴檢察官。

    公訴檢察官具有偵查的權利,更可以在沒有警察的情況下自行啟動偵查,現實中也往往這麼做。

    要注意的是,曰本警察和檢察官都有權獨立開展偵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