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偉的筆名 作品

373、打怪升級

    鬥虎平臺的主播合作模式有三種。

    第一種是長約合同,合同年限為5年,可獲得最高收益分成為7成,並且獲得最低保底收益,獲得額外流量加持,獲得平臺運營權益……多種權益。違約金為合同金額十倍或者總收益10倍。

    這種長約合同放出去的數量很少,只有那些有著獨特個人魅力的,或者獨特能力,別人很難取代的主播,才有可能獲得長約合同。

    長約合同給了主播很高的保底收益,也給了最高標準的分成收益,不僅獲得平臺的額外流量扶持,還派出專業團隊,幫助主播進行全網絡的運營推廣。

    主播簽約了合同之後,只需要專心搞內容創作,平臺會出錢出力,幫助主播在微博、論壇等外網進行推廣,讓主播快速成名。

    當然了,權利和義務是雙生的。

    平臺為主播花了那麼多資源,如果主播紅了之後,到了可以幫平臺賺錢的時候,轉身跑去其他平臺,幫別人賺錢去,那平臺就虧大了。

    因此鬥虎平臺設立了最高的違約金賠償標準,每個長約合同的賠償金額都是千萬級別起步。

    這類合同簽約數量並不多,因為每一個合同都需要平臺付出大量成本,普通主播可沒有這個待遇。

    第二種是標準合同,合同年限為1年,可獲得最高分成為5成,獲得額外流量加持,保底收益為每月500元,違約金為總收益3倍。

    這類合同對網站來說成本很低,可以大量簽約,對於主播的約束也很小,一年後就成了自由身,或者付出不多的違約金即可走人。

    第三種是網籤合同,無時間限制,無保底收益,可獲得最高分成為5成。

    這種合同註冊成功即等同簽約,無任何限制,可以隨時走人。

    對於一個大平臺來說,長約合同的那群大網紅相當於臺柱子,而普通的標準合同是搭起這個舞臺的一磚一瓦。

    如果只有長約的那幾個大網紅,觀眾看來看去都是那幾個人,他們很快就看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