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同居協議

    既然是墨南珩起草的協議,那毫無疑問,易安初又成了乙方。

    協議第一條:乙方禁止談戀愛,否則立即解除契約關係,乙方必須無條件償還之前所欠債務,並且對甲方進行一定數額的精神補償。

    第二條:門禁時間為晚上九點,超過時間晚歸視為違約一次,乙方必須無條件完成一次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第三條:……

    易安初實在是看不下去。憤憤地將這份協議合起扔在桌上:“什麼狗屁協議,不籤。”

    “你考慮清楚。”墨南珩漫不經心說道。

    “還考慮什麼?之前的契約已經簽了,證也辦好了,婚禮馬上就舉行了。一切都已經按照你的要求做到了,你還想怎麼樣啊?”

    易安初有些抓狂。感覺自從被墨南珩收留之後,這大坑小坑就沒斷過。

    墨南珩悠悠地起身:“如果你現在就收拾東西搬走的話,不籤也可以。”

    什麼意思?這是要趕她走的節奏啊?

    易安初雙手抱懷,往沙發上一坐:“我憑什麼要走?我已經付過租金了!”

    墨南珩勾勾唇:“這裡是高檔公寓。你給的那點租金按照日租來算,昨天就到期了。”

    易安初嚥了咽口水,昂起頭義憤填膺地說:“那……那這個協議也太不平等了!憑什麼只對我提出了要求?難道你就不會戀愛嗎?你就不會晚歸嗎?”

    “我不會戀愛。”墨南珩幾乎是脫口而出的,頓了頓又補充道:“至於門禁時間,是出於你的安全考慮。”

    聞言,易安初動了動嘴唇想爭辯什麼,想了想又放棄了。整個人像霜打的茄子一樣,癱在沙發上,目光呆滯。

    從一開始,她跟墨南珩之間就沒有處於對等的位置,所以現在爭論這些也沒有任何意義了。

    而且,在回公寓之前,她所有心思都在同學聚會上。這下子看到墨南珩,才驟然想起墨家今天上門提親的事。人家可是付了八百八十八萬禮金的,而且這筆禮金很明顯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

    如果她跟墨南珩的婚姻關係能維持兩年,也許墨家還不會計較。可是如果現在不接受墨南珩的這個《同居協議》,只怕是現在就會讓她捲鋪蓋走人,更別談什麼契約婚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