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諾李世民 作品

第40章 名頭也能賣錢

    “不過分,絕對不過分!”

    李世民回答的斬釘截鐵,這是商戶和皇家雙贏啊,商戶有了皇家背書,銷量上漲、商貿暢通,而皇家借出了名頭自然得收錢,誰敢說過分試試!

    “既然收點冠名費不過分,那為了保證商戶誠實經營,放點押金在陛下的內帑裡,不過分吧。”

    “畢竟皇家的名頭不容玷汙,屆時只要有人狀告商戶製假售假或者以次充好之類的,立馬扣押金,賠償用戶損失。這點也不過分吧!”

    “不過分,絕對不過分!”

    李世民不用說別的了,已經興奮得老臉通紅了,原來還有這麼一筆錢啊,不過小張掌櫃說得在理,這是為了保證皇家的名頭不被玷汙。

    而張諾的講述還在繼續,

    “押金到期自然可以退,冠名費也是每年一收,到時候其他見著好處的商戶找來了,陛下自然也不能胡亂拒絕,那怎麼辦?自然是價高者得嘛,競價而已,不過分吧?”

    “不過分,絕對不過分!”

    李世民這會兒已經站起來了,聲音喊得比誰都大。

    他是真的高興啊,這裡裡外外這麼一算,這豈止二十萬貫啊,操作得當的話,其實五十萬甚至一百萬貫都有可能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因為這是借用了皇家的名頭,所以這錢必須走內帑,也就是說這是他李世民的小金庫。

    這會兒他仿若看到了自己得意的借錢給國庫,發錢給內侍時的場景了。

    想想都美滋滋!

    李世民這會兒已經呆不住了,他要馬上回宮去,立馬把這些事情定下來!

    於是他興奮的朝著張諾一拱手說道,

    “老弟,你這主意果然靠譜,老哥我這就回去讓我那親戚寫奏摺去,放心大唐皇家御酒肯定是咱們的。”

    “另外,你也趕緊收拾收拾房間,晚上等著入洞房吧,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