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煙東去 作品

第21章 當出頭鳥了

    因為寒雲當時已經樣貌出眾,又懂一些詩詞,迎春樓當時就跟他簽了。

    當時寒雲得到的是十兩銀錠,這在普通人家的確不是個小數目了,能以銀錠做單位的錢,在這個時代都是大錢。

    但白白的在一瞬間得了這麼多的錢,代價也是高昂的。

    在這份契約裡,寒雲要給迎春樓服務二十年,或是在這其中她能拿出千兩白銀,方才能獲得自由。

    而這裡唯一對她還算有利的,就是迎春樓會把她當做頭牌來培養,並且只賣藝,不賣身。

    其實最後這兩條在這個時代很正常,越是大規模的妓館看似就越是高雅。

    不少顯貴到這地方來也不再是單純的享受身體上的愉悅,而是跟這些女子們交交心,聽聽她們的小曲,看看她們舞蹈,好像自己已經擺脫了低級趣味一般。

    顯然寒雲就是被答應了會按照比較高級的模式來培養,可能這也是她當初能一下子就把自己賣了二十年的緣由。

    看完了這份契約之後,王震長嘆一聲。

    他現在雖想知道的不是他們之間到底有了什麼矛盾,因為那太好猜了,他真正想要知道的是現在為啥一個十三歲的女孩能自己為了十兩白銀做出這樣的決定。

    不過王震這邊還沒琢磨出怎麼回事呢,手裡面的契約馬上被老婦人給搶了回去。

    畢竟在這個時代也沒有複印件,更沒有電子版。

    萬一王震一個犯虎把這玩意給毀了,雖說是重罪,但迎春樓也得賠的夠嗆了。

    “怎麼樣,這五年前的契約,一字一句都說的十分清楚,乃是她親自簽字畫押的,這還能有假?”

    “且容我跟寒雲姑娘說幾句話,你們不要離得太近,嚇壞了寒雲姑娘,爾等一文錢都掙不著!”

    說完了之後,王震自顧自的往正哭著的姑娘面前走去了。

    “寒雲姑娘?”

    “你是何人?我寧可死,也不會再回到迎春樓!你們若是逼我,我就從這窗上跳出去!”

    她這話一出口,別人沒等說話呢,悠然居的小廝卻先急了,高聲道:“姑娘啊!我這區區二層,就算是你跳下去了也未必能如願慘死,到時候落了殘疾,更是悽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