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陪審員孫達雱 作品

第 9 節 連殺 7 名美女的黑車司機:被捕時正要報復社會




    除了這個孩子以外,他認為其他的女人都該死。強姦她們、殺死她們都沒什麼好後悔的。



    從他的言行中能感受到,趙在鑫是個失去了人性的惡魔。



    是什麼導致了他要對這些年輕的女性下此狠手?他為什麼要報復社會?我們可以從他的人生經歷中找到答案。



    殺人狂魔的前半生



    趙在鑫,1967 年出生在山西省忻州市定襄縣受祿鄉向陽村。



    被捕時警察仔細觀察了他,趙在鑫看上去既不強壯也不彪悍,也就是個中等身材。他的臉型稍長,頭髮帶點自來卷,臉上唯一明顯的特徵就是那兩撇八字鬍。



    他從外貌上來看平淡無奇,屬於扔在人堆裡就找不著的類型,又有誰能把他和姦殺狂魔聯繫在一起呢?



    趙在鑫從小心靈手巧,受到了很多人的誇讚。他喜歡畫畫,可惜家裡條件太差,父母從沒想過送他去學畫畫,只是希望他讀完初中趕緊幹活掙錢,這樣最實際了。



    轉眼到了初中畢業,他和父母商量想要報考美術學校,父母當時並沒反對,只是跟他說:「你要有本事考上了就上,考不上就回家種地。」



    可惜,他從來沒接受過系統學習,考試的時候很多東西都不懂,自然也就沒有考上。



    這是他這輩子離藝術與人生轉折最近的一次,但是他沒抓住,這也讓他第一次覺得命運對自己不公平。



    那段時間他常抱怨甚至怨恨,如果家裡不這麼窮,如果父母當初給他找個老師學一學,憑他的天賦一定能考上,將來會有份好的出路。



    可惜一切都是無奈的,他無法改變貧窮的現狀,只能接受現實,按照父母要求回家種地。



    這期間,父親找了位師傅讓他跟著學手藝做油漆活兒,這樣將來好憑手藝吃飯,不得不說,他的父親還是有一些眼光的。趙在鑫手很巧,很適合做手藝活,但凡僱傭過他的人都說他的油漆活兒做得漂亮。



    趙在鑫 21 歲那年,已經靠著做油漆活兒攢了些錢,家裡覺得他該成親了,便託媒人四處張羅。



    很快,媳婦找到了,父母馬上著手給他操辦婚事。兩年之後,孩子出生了,在外人眼裡,這就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可他自己並不這麼認為。



    在農村,結婚都是要蓋新房才體面,新房修得如何,象徵著這家的經濟實力和在村裡的地位。



    趙在鑫當初結婚的時候把攢的積蓄基本上都花光了,根本沒錢再蓋房,如今自己也是個有妻有兒的人,必須得蓋個新房子才能讓自己家不被村裡人笑話。



    但現實是,從哪兒才能弄到蓋房子的錢呢?



    有一天他到縣裡辦事,看到路上的摩托車突然來了主意:這東西值錢,憑自己的手藝和腦子,想要開鎖不是難事兒,要是能偷著賣幾輛摩托車,蓋房的錢就差不多了。



    那時是 1990 年,當時的摩托車可是很值錢的,他憑著「技術」一口氣偷了三輛。



    新手犯案沒什麼經驗,他偷車的時候雖然沒被抓到,可賣車的時候卻被警察抓了個現行,三輛摩托車,判了他整整 9 年。



    沒有什麼比這件事對他的打擊更大了,趙在鑫覺得他的人生被毀了,9 年,他不甘心。



    他不知道將來怎麼面對家人和親朋好友,怎麼在村裡抬得起頭。更不知道自己該恨誰,是恨催著蓋房的媳婦?還是恨抓他的警察?還是恨判刑的法官?



    他不明白,小偷多了,為什麼別人才判個三年兩年的,到他頭上,頭一次偷東西就要關九年!命運對他實在不公!



    心理上的痛苦讓他更加自卑、敏感、偏執。



    在監獄的時候,趙在鑫的異常就顯現了出來。



    有一天,一個獄友被另一個犯人欺負了,他看不過就上去替人家打抱不平,結果就和對方扭打了起來。



    當班的獄警趕緊過來處理,調查事情原委之後,讓他們幾個當著全隊犯人的面做檢查,可趙在鑫不服氣。



    我又沒有錯,憑什麼讓我也做檢查?還要當著這麼多人認錯。



    平時少言寡語的他做出了讓所有人吃驚的舉動,他拿起一把斧子,狠狠地朝著自己左手中指剁了下去,正砍在中指第二關節上。



    當場血液噴濺,手指頭被硬生生地砍了下來。



    趙在鑫的瘋狂自殘震懾住了所有人。



    他之所以在監獄裡能接觸到斧子,是因為他有手藝腦子又靈活,常年在監獄裡幫著做工。刷油漆、維修,就算沒做過的活兒也能摸索明白,所以能接觸到斧子。



    獄警沒有想到平時老實的趙在鑫會突然做出這樣的舉動,趕緊送他去接受治療。



    所有人都沒有意識到,趙在鑫的心理上已經出現了危險的變化,已經不是個正常人了。



    從心理學來說,自殘的人往往會認為命運對自己不公平,同時,對自己本身也並不滿意,認為自己有太多的缺點、有不可原諒的錯誤或是有重大的過錯。



    這導致了他們不僅自信心缺失,內心也極其痛苦。



    在自殘的時候他們對肉體的疼痛是麻木的,因為心理上的痛苦已經超過了肉體的傷痛,當他們傷害自己身體時,某種程度也是一種情緒的釋放,是痛苦的轉移。



    而趙在鑫在剁下手指時,憤怒的情緒已經積攢到了頂峰,他恨自己,也恨周遭的一切,他認為獄警的命令讓他備受恥辱與冤屈。



    所以他在自殘時還包含了另一種情緒,他想要「獨立」,他的內心想用這種方式告訴世人「你們誰都別想控制我」!



    很可惜,當時大家並沒有意識到他的心理問題,況且平時趙在鑫表現很好,又在監獄裡做了不少工作,算得上是老老實實,勤勤懇懇地在改造。



    他在獄中獲得了兩次減刑,九年的刑期被減為了六年,到了 1996 年 6 月,趙在鑫出獄了。



    剛剛回歸社會,回到自己的村子,趙在鑫心裡很難受,他覺得村裡每個人都在背後指指點點,話裡話外都瞧不起他。



    他想,與其這樣,不如去個沒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生活。他離開了小縣城去往太原市,那裡是省會城市,人多機會也多,說不定能落下腳來。



    來到太原,他想先弄個小煙攤,賺點小錢再做別的事,可誰承想事與願違,顧客沒有上門,一群地痞流氓就先來為難他了。



    每天不是拿了煙不給錢,就是讓他交保護費,趙在鑫被欺負得實在做不下去了,只好又回到定襄,回到自己的老婆孩子身邊。



    趙在鑫的老婆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丈夫出事坐牢,她自己養家帶孩子,日子過得很不容易,但就這樣也沒有想過離開他,就等著他早點出來能一起好好過日子。



    好不容易盼到趙在鑫出獄了,他在家沒待幾天又跑出去做生意,結果不僅沒賺到錢,還賠了本錢。她看著趙在鑫就心中有氣,爭吵也是難免。



    最不能讓他老婆忍受的,就是趙在鑫性格的變化,整天疑神疑鬼,動不動就懷疑自己坐牢期間,老婆跟別人好了。每天不是懷疑這個就是質疑那個,家裡的氣氛被他整得越來越不和諧。



    他也知道,其實自己並不是因為愛老婆產生了妒忌,只是覺得他一家之主的地位受到了動搖。



    當年家裡沒有錢,不可能有漂亮的姑娘願意跟他,託人找了個長相過得去也願意嫁的就湊合著結婚了。



    這麼多年不見,老婆多了些彪悍,對他沒有了以前的那份耐心,和村裡的中年婦女們沒什麼區別。



    兩個人吵架越來越多,他開始恨自己的老婆,但這其中還帶著點怕。他覺得自己出獄後已經一無所有,他的領地裡只剩下這個家了。



    看著老婆,他心裡既憤怒又憋屈,甚至出現了性功能障礙,這下他的尊嚴徹底被擊垮了。



    這一切讓他更加痛恨自己,痛恨生活帶給他的不如意。他沒有能力作出改變,在他無解的時候,他用痛恨其他女人,痛恨社會來代替了痛恨自己。



    所以他去禍害女人,去盜竊雷管、盜竊槍支,還自己動手做手槍,他要用武力去發洩心中的不滿,想要讓歧視他的人不再敢歧視他。



    綜上所述,趙在鑫比較符合個人極端暴力犯罪者的特徵。這種犯罪是由單個人使用具有較強殺傷性的工具,對某個人群實施犯罪,目的是導致多人死亡或者受傷,併產生重大的社會影響。



    趙在鑫使用鋼珠槍、斧子,或者採用手掐的方式,使多名女子死亡,並且他還要用炸藥炸掉辦公大樓,以造成巨大的社會影響,目的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報復社會的願望。



    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的重要特徵就是「個人、極端」,這兩點也是趙在鑫的犯罪特徵。



    2003 年他之所以會槍殺麗娜,僅僅是因為當天麗娜為了車費跟他吵了幾句,他便惱羞成怒拿出了槍射向麗娜。看著對方死去,他的心理突然得到了滿足感,這是他久違了的一種快感。



    一種能夠反過來掌握別人命運的感覺。



    到了殺小娟的時候,他只是想滿足自己當時忽然冒出來殺人慾望。



    他們之間沒有發生過任何衝突,甚至連簡單的正面接觸都沒有過,看著小娟騎著自行車剛停下,他就上前去開槍殺了她,沒有任何理由。



    只是覺得:我有弄死你的能力,那我就殺了你吧。



    連續兩個女孩的死,讓他從殺人中得到了些許心理上的滿足,認為自己並不是那個受命運控制無法反抗的人了,自己也能掌握別人的生死了。



    而後來,他發現要想得到生理上的滿足,只有通過強姦獲得。



    面對妻子,他是夫妻生活中有障礙的男人,但面對那些柔弱的女孩,他就是絕對的強者。    本專欄中,有個劉健案與本案很相似,兩人都是要在施虐過程中才能滿足自己的畸形性慾。這種精神問題導致的性慾倒錯,在他們身上用最極端的方式體現了出來。



    不同的是,劉健是先殺後奸,而趙在鑫是先奸後殺。



    因為強姦後再結束被害人的生命,會讓趙在鑫得到身體+心理的雙重滿足,對他人的生命權得到絕對的控制,在陰暗的角落裡體現自己所謂的「控制權」。



    在殺人後,他拋屍、偽造現場,與警方展開周旋,以顯示自己能力的優越,這種刺激下他不願停下來,所以他會一直不斷地尋找目標。



    藉此來抵抗對現實的不滿,對命運的抵抗。



    幸虧,警務人員的火眼金睛,讓一位險些落入虎口的女孩得以脫險,同時也為這一懸案畫上了休止符。



    如果不是此案就此為止,趙在鑫會準備炸政府大樓,實現報復社會的最終目的。



    思想狹隘的人很容易走極端,因為他們看待事情的角度跟平常人是不一樣的,很容易就會讓自己變得暴躁、偏執,以別人的痛苦作為自己的快樂來源。



    這就是此案中罪惡的根源,願世間多一些良善與光明,使邪惡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