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強勢群體 作品

第十八章

    自從那次逛街以後,子涵的生活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那天之後第二日,本是她回門的日子。但因為趙瑜不在,她一個人回去也不合適,兩府早已商量好,暫不回門。

    清早去正院給王妃請安,王妃留下子涵一起用膳,之後問她在侯府都有學過什麼,是否會當家理事之類,子涵直言不諱。

    這方面她看過的小說太多了,很清楚古代女孩子嫁人後除了相夫教子,就是要主持中饋。

    汪府女孩子長到六歲就會由公中請了女師教導女紅,琴棋書畫之類。

    子涵也是六歲就與其他幾房的姐妹們開始學習功課,只是因為她要隨祖父習武,每日上午都不能參加女學,這些功課就由其自行挑選,並不強求一定要學到什麼程度。

    子涵試了兩節女紅課,發現這玩意兒跟前世的十字繡完全不是一回事兒,手指都快戳爛了,一條線都沒繡出來,她便完全放棄了:她又不靠這個吃飯,富貴人家,養的有繡娘。

    小說裡都是這麼說的,會欣賞,能認出有什麼稀奇的針法就完全夠用。

    而琴,她選了七絃琴,因為前世她在網上了解到古人推崇七絃琴,覺得古箏比較輕佻。

    前世,幼時她家境不好,沒機會上興趣班,所以一直很羨慕別的小朋友會那麼多的特長,還曾想著將來自己有小寶寶了,一定要叫ta學琴。

    現在有這個重來的機會,本來她是很興奮的,想要好好學習的,圓夢當下嘛!

    然而,往日在畫圖、製作“小東西”時特別靈巧的手指在琴絃上居然會打滑,練了十幾年也只會固定的兩首曲子。

    不提也罷!

    至於棋,前世她就是個臭棋簍子,這一世怎麼學也還是個臭棋簍子。

    倒是書法,因為比幾個妹妹多練了幾年,身體也比她們健康強壯,腕力足夠,寫出來的字很是“勁瘦有力,鋒芒畢露”,這是教導她書法的師父的原話。

    當然,師父在背後與人談論,說她的字,不像女孩子的,好像是個男子的字,這就沒和她說過了。

    畫之一途,子涵一直覺得自己學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