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炎 作品

一千三百七十二 好不容易得到的獨立局面,難道要捨棄嗎?

    蘇詠霖認為此時此刻升龍城的李氏王朝君臣們一定已經在狼狽準備著逃離升龍城了,他們比誰都清楚一旦失去諒山,升龍城就是無險可守的危險之地,絕對不能久留。

    所以快點趕過去是可以的。

    但是真的攻打升龍城卻沒有什麼必要。

    因為明軍發動這一戰的目的不是徹底吃掉南越。

    當前大明並沒有足夠的兵力和儲備能夠一口吃掉南越,也沒有治理南越之地的行政儲備,還需要李氏王朝來穩定南越之地,不使當地發生戰亂,以維持和平局面。

    所以目前來看,打下諒山佔領諒山就足夠了,其他的就可以通過外交談判來辦到,駐守諒山的軍隊還能作為震懾存在,讓某些蠢蠢欲動的地方實力派不敢冒頭。

    命令下達之後,蘇詠霖還是安排之前作為使節出使南越的廖興業繼續出使南越,向他們講明白大明目前需要達成的條款。

    首先,他們必須放棄諒州,諒州從此歸屬大明直接統轄。

    其次,李天祚不準自稱皇帝,南越也從來不是一個獨立國家,這裡只是大明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李天祚必須也只能是大明安排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長官,不準有其他妄想。

    一應皇帝所用器具和朝廷標準配置全部上繳大明,能留下的只有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而存在的器具,所有用度都要得到大明相關官員的許可,絕對不準逾越規制。

    再次,大明需要嚴懲南越朝廷中主張抵抗的抵抗派官員,要向他們問責,要把他們當作戰犯來處置。

    妄圖反抗大明的以及真的上手去反抗大明的,無論是誰,都要被當作戰犯來對待,連同本人家族一起交給大明,由大明負責處置。

    最後,此番大明發起軍事行動的全部費用,都要由李天祚全部負責。

    滿足這四個條件,大明就承諾停止進軍,不再發起進攻,並且將承諾保障升龍城政權存續的必要性。

    目前蘇詠霖也就那麼多的需求,其他的也沒有那麼多。

    既然法理上南越李氏王朝從來都不被承認為獨立國家,那麼明國無論什麼時候收回這片領土也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