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炎 作品

九百四十一 旗幟鮮明表達立場

    其他州不說,就說泰安州,近些年來的民俗是真的有了很大的轉變。

    作為蘇詠霖最早佔據且作為大本營經營的根據地,這裡最早建設農會,解放農民,並且最早辦設集中的工場,最早投入資金進行產業升級。

    這些年下來,泰安州的農民家庭裡,但凡有女兒的,沒有誰家還會急著趕著把女兒嫁出去,都希望等她們長大一點就把她們送到工場裡謀一份工作。

    一般女孩子長到十一二歲就會被送到工場裡從事一些輕體力技術活,比如縫補織造衣物等等,她們的父親認為這非常好,不僅是工作,也是在鍛鍊未來嫁人之後需要用到的女紅技能。

    而且還有錢賺。

    一邊賺著工場的工錢,吃著工場提供的一頓免費伙食,拿著工場的年節福利,給家庭減輕負擔,增加家庭收入,去做工還能享受免費的醫療,這不香嗎?

    說難聽點,說俗一點——原先賠錢的事情變成了如今賺錢的事情,還有誰會不樂意呢?

    於是泰安州女子的結婚年齡緩緩向後推,十一二歲嫁人的事情很少聽說過了。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自己的嫁妝自己掙,自己的郎君自己尋】這樣的觀念也在泰安州工場的女子群體當中流傳開來。

    當地大約從洪武元年到洪武二年間就開始盛行女子自己掙自己的嫁妝這樣的風俗。

    工場女子們之間開始講究和家裡商量,把自己的工錢存起來,當成結婚時的嫁妝和花費用,屆時不要家裡出錢,自己就把自己的積蓄拿過去當嫁妝。

    家裡人大多數也沒什麼意見,認同這樣的看法,反正這個錢也是避免不了的,不要家裡出,家裡也樂得減輕負擔。

    而且也因為這樣的風俗的出現,泰安州工場女子在婚姻嫁娶方面逐漸開始有了自己的獨立意識。

    她們往往不會隨意接受長輩對於她們的婚姻的直截了當的要求,不會再和過去一樣接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風俗,而是要求在選取丈夫的時候多多過問她們自己的意見。

    自己看上了才嫁,看不上的就不嫁,且選擇夫婿的時候,往往更加青睞同樣也在工場裡工作的男工,因為她們也很清楚工場裡男工的收入水平和待遇水平。

    男工和女工結婚,是一加一大於二的選擇,雙方依託工場,在工場和家庭之間兩點一線的生活一定是豐富多彩有滋有味的。

    因為手裡攥著自己的嫁妝錢,還有一份可以保障生活的好工作,所以她們在這件事情上開始有了前所未有的底氣。

    而對於這樣的底氣,家長們顯然沒有及時的適應,也沒有及時的轉變思維,固然有一些願意順從女兒想法的開明家長存在,也有那些不願意放棄父權的老古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