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域文明

朝廷的書庫裡有本書這麼記載了一個外域文明。

這個文明崇尚人皆有價,有著一套建立完善的基本價值評定體系。在文明中生活的每一個人都在教育過程中進行了各種方面都評定,作為其未來生活標準的基本盤。

這個生活標準得到了相當的保證,有著非常完善的多維保障體系。在未來達成契約的過程中,依照法律,待遇的最低限度將與其在社會上的綜合價值評定來規定,且得以非常有效地實行。

這個寫進法律的契約規範由多方博弈共同保障,其保證實行的觸手伸進社會的各個角落,以相當完善的體制基本上固化了整個規則體系,使之從各種方面都堅不可摧。

這些方面的發展自然而然地帶動了其社會各種方面的變化。就拿這個契約來說,契約法律的規則其實比想象中波及的範圍更大。在這個文明中,契約的意義是不同個體間確認關係的協約,法律規定,合法的契約想要合法,雙方至少要有一方為另一方的標準價值為基礎交稅。

這對於婚姻關係的影響非常大,對家庭帶來的負擔無疑太重了。但這裡的人們卻對此沒什麼意見。

因為,由於各種生產與社會關係的演變,婚姻關係已經幾乎徹底從歷史中消失,變成了上層社會逃稅的手段。上層社會中的人一般會找一個身份相差懸殊的人達成婚姻關係,以便其獲得合法的與別人同居的權力的同時不必交太多稅。

婚姻關係沒了,那後代怎麼辦?在這個文明中,這是很久之前的問題了。現在,對於絕大多數人們來說,後代基本上完全是一種理財產品,在購買的時候甚至不能選擇自己的基因,完全是一種法理上被綁定要為其未來提供低保的保險。

人們對此已經沒有太多意見了。畢竟下層的每個人都是如此被作為理財產品購買並供養大的,就算不能選擇自己的基因,反正自己的基因也是從基因庫裡隨便抽的,能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