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與燈 作品

第77章 蒿里清風(四)

    “能……”

    他說這個字的時候,肩膀不太明顯地顫抖了一下。

    楊婉看著鄧瑛的背影,清凌凌地嵌在古樸的箱櫃之間。

    櫃子裡是他貼身的衣物,數件漿洗得很薄的中衣整齊地疊在一起。幾乎全是綢制的,像他的皮膚泛著並不算太乾冽的冷光。

    鄧瑛之前說,他要買一間外宅,楊婉覺得很好。

    但比起外宅,護城河邊的這一間居室,才是最令楊婉心安的地方。

    它就像鄧瑛那個人一樣,一塵不染,朝向揹著天光,無人的時候,滿地物影,但卻一點都不晦暗。

    他居住於此,楊婉的魂就能在這個六百年前的人間裡棲息。

    哪怕這方寸之外的人和事,都與她前三十年的三觀背離,但只要鄧瑛還能從櫃子裡取出一件不帶血痕的衣衫,還能在秋夜裡點燃一盞燈,還能和她坐在一起吃一碗陽春麵。她就不算存在主義當中,那一粒偶然的塵埃。

    “那……我能穿你的褻衣嗎?”

    她突然張口提了這麼一個要求

    鄧瑛怔了怔。

    “能穿嗎?”

    她又問了一遍。

    “能……”

    他說完這個字,慌忙蹲下身,取出另外一套綢制的褻衣,放到楊婉手邊。

    門外的李魚又在出聲催促了,鄧瑛不敢再看楊婉,一把抱起自己的衣物,推門走了出去。

    楊婉低頭抖開鄧瑛留給她的褻衣,側腰繫帶的上衫和下褲,寬大包容。

    她彎腰脫掉自己的鞋子,抱著膝蓋縮進床角。

    這是她第一次在鄧瑛的地方除去衣冠庇護,當手臂從衣袖裡完全退出的時候,寒瑟的秋風便透過窗隙撩起了皮膚上的寒絨。她繼續脫掉小衣,又屈起雙腿,解開羅裙,將腿也從繡褲裡褪了出來。

    風撥簾動,窗邊淅淅瀝瀝地響起了雨聲。

    楊婉受著風,抱著胳膊坐好。

    她沒有立即穿上鄧瑛的褻衣,也沒有馬上將自己捂入鄧瑛的被褥。

    她安靜地坐了下來,藉著燭火的燈光,靜靜地看著自己的身體。

    這是一副原本死在貞寧十二年冬天的身子。

    曾經年輕,白皙,如玉石一般光滑無暇,然而此時,卻在腰腹和大腿上分別留下了幾道淡褐色的刑傷。而這些傷也是這副身子上,唯一屬於楊婉的東西。

    楊婉伸手摸了摸腿上的傷疤。

    即便已經過去很久了,但觸碰之時,痛覺仍在。

    死了一了百了,活著遍體鱗傷,屈辱不堪。

    大明朝的女子是如何認知自己身體的呢。

    在女性身體意識還沒有覺醒的時代,封建的審美會接受這些在詔獄裡留下的“罪痕”嗎?

    這和鄧瑛身上那道傷是不是一樣的?

    她突然想起了福柯在《規訓與懲罰》裡寫到的那一段話:“在人們看來,殘酷的懲罰方式,其野蠻程度不亞於,甚至超過犯罪本身,它使觀眾習慣於本來想讓他們厭惡的暴行。它經常地向他們展示犯罪,使劊子手變得像罪犯,使法官變得像謀殺犯,從而在最後一刻調換了各種角色,使受刑的罪犯變成憐憫或讚頌的對象。”

    這樣的人性在大明朝也是有的。

    桐嘉書院師生慘死的刑場上,有無數人憐憫讚頌這些讀書人。

    然而,這種憐憫不會對閹人,也不會對女人。